微商作为分享经济的典型代表,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标准和路径是什么?6月30日,为推进微商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2017中国新微商经济高峰论坛在京举行。本次会议主题是“中国新经济背后的新动力”,就“新微商对中国经济的贡献”、“新微商模式可持续发展的标准和路径”、“中国实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新微商模式与资本进入”四个方面做了深入探讨,并在会上首次发布了“微商行业发展倡议书”。
“行业发展倡议书”首次发布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中宣部新闻出版局局长张凡、中国发改委司长刘国良、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协会处长林乐斌等领导出席了本次高峰论坛并做了重要讲话。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大学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对微商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积极探讨。摩能国际、隆力奇、同仁堂、北京卡瘦等微商企业在本次高峰论坛中,以行业实践者的身份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本次论坛发布了“行业发展倡议书”,提出三个方面的倡议:一是微商双主张:保障消费者与代理商的应有权益;二是推动微商的法治体系建设,让三千万微商在阳光之下创业;三是建立全社会范围内的监督体系,通过第三方公正实现微商行业的规范化。
值得关注的是,倡议书中的“微商双主张”明确指出,“消费者可以7天无条件退货、代理商可以7天无条件放弃代理权益,”这是微商行业首次在正式场合提出的两大主张,若经推行,将极大保障消费者与代理商的权益。
与会者一致认为,微商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是一个问题的两面,既不能因为取得的成绩而漠视问题的存在,也不能因为存在问题而全面封杀这种新业态。“微商作为新的业态,如何摈弃原有的粗放式发展,加以规范和自律,成为所有微商从业者眼前的问题。”
“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微商目前的问题,主要不是哪一家企业的问题,而更多是一个行业性的问题,有些甚至是世界性的难题,我们应该举全社会之力,将行业引向正规化、健康化、持续化发展。”摩能国际总裁万兵说,唯有如此,作为分享经济典型代表的微商,才能成为推动供给侧改革、消费升级的重要力量,微商从业者才能真正成为“双创”主力军。
此前,国务院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提到,对待蓬勃发展的“分享经济”,以及各式新业态,要有一个“包容”的心态,要秉持“宽容审慎”的态度。
微商促进了中国经济发展
商务部副部长钱克明在会上指出,经过四年发展,“中国的微商显然已经成为了中国新经济背后的新动力,在拉动中国经济、促进社会就业方面的贡献功不可没。”
资料显示,“2016年微商行业总体市场规模达到3600亿元,预计2017年将超过7000亿元,增长率近100%。2016年全国微商从业规模为1535万人,预计2017年将接近2000万人,增长率超过30.3%。”另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7年中国微商行业研究报告》,预计到2019年,微商行业市场交易规模将扩大到1万亿。
“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微商这些年的发展一直处于高速状态。”著名战略管理专家、北大社会学博士姜汝祥,近两年不再局限于研究电商,而是把微商模式也纳入自己的重点研究对象。他在本次高峰论坛上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微商是移动互联网摧生的全新经济现象,其本质是互联网将流量赋予个人,个人成为推荐与销售商品渠道模式,微商让每个中国人通过一部手机,就可以参与到经济建设中,“这是 中国梦 的一部分,近几年,中国的失业率连年下降,微商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今年年初,来自央视13套新闻频道的报道称,“微商普惠草根人群、自带移动社交的特殊属性,不仅在过去的四年中解决了大量就业问题,还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贡献了5000亿元的交易额。”
此外,去年下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也开始试水微商,同仁堂、修正药业、百雀羚等知名品牌纷纷调整战略宣布正式进军微商渠道。“传统市场为了摆脱渠道局限带来的低迷状态,必须要尝试新的模式才能有新的商机。”姜汝祥分析。
对待新业态需要“包容”
然而,尽管微商在拉动经济、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不可小觑的积极作用,但和任何一个新兴产业都可能面临的问题一样,高速发展也让微商行业出现了不堪重负的问题。
“微商可持续发展的路径究竟是什么?行业法规是不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钱克明说,在发展中出现的这些行业问题都是急需思考和解决的。
“缺乏合同关系的自组织如何管理?如何约束个人化的代理在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如何保障代理商与消费者各自的权益?如何改善社会或媒体对微商行业顽固的负面思维?微商企业如何进行自律、自我完善?”微商企业也抛出了实际问题,在论坛上进行了深入探讨。
万兵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管理”,“微商作为市场经济的新生事物,其代理模式是自组织,大家不见面,都是通过微信沟通,导致了管理难。”
“夸大宣传也是微商的一大问题”,主持人出身的郝颖目前是北京卡瘦总裁,她担任过韩束总经理,出任过《非你莫属》boss团嘉宾,今年上半年,郝颖正式进军微商行业,她认为,目前微商企业主要是为经销商提供产品和服务,“有些代理为了尽快卖掉货,往往会不自觉地夸大其词。”郝颖说,为了避免这个问题,一是需要法律约束,二是需要微商从业人员提高自觉意识。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协会处长林乐斌表示,对待微商这种新业态、新模式,要在鼓励创新的同时,有一个包容监管的意识,“工商部门将按照 以网管网 的思路,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将微商纳入监管范围。”
实际上近几年,国家相关部门在微商监管上已经付出了很多努力。今年年初,为进一步规范微商行业发展,夯实行业自律基础,落实互联网相关新法新规,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等组织,更是联合起草了《微商行业规范》(征求意见稿),据悉近日将正式公布。这意味着,微商即将有规范化运营标准可遵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