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至4月26日,汉中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直销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取得专卖许可、是否取得直销员证、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培训宣传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消费者履行退换货义务等。
4月6日,华商报记者从汉中市工商局了解到,截至2015年3月,经国家登记批准的直销企业已达49家,其中有23家公司在陕西设立了分支机构。部分直销企业并未在陕西取得直销资格,却采用直销模式在汉中市从事直销活动,甚至出现部分人员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或假借直销公司名义以“直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为名从事传销的活动,严重破坏了直销市场秩序。
对此,为避免一些直销经营者在宣传过程中严重夸大产品功效,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汉中市工商局发出通知,决定于3月26日至4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直销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要求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从事直销行为的经营户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首先摸清全市目前直销企业的具体数量和经营品牌,其次要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取得专卖许可、是否取得直销员证、经营行为是否规范、培训宣传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消费者履行退换货义务等,了解掌握汉中市直销经营模式和推销宣传方式等情况。
重点整治未按《直销条例》从事经营活动的各种乱象,够立案标准的进行立案查处备案,够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直销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