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颜江瑛在9日举办的浙江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表示,2021年我国化妆品监管将迎来新格局,通过更为健全的法制保障和标准引领,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佳的环境,为人民群众美丽新消费提供更好的保障。
今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即将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自1990年实施以来首次重新制定。
在制定新《条例》的过程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保护消费者健康权益。例如《条例》提到,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司司长李金菊提到,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而新《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并且增加“处罚到人”的规定,对严重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一定期限直至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针对当前线上消费发展的大趋势,《条例》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的责任,要求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承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
颜江瑛表示,药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快化妆品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完善步伐,创新治理模式和方式,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