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紧要、最关键时刻。在这个特殊时期,电子商务不当面聚集、不见面交易、不相互接触配送等特点,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和疫情防控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近日,辽宁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与电子商务活动有关的经营者)提醒告诫以下事项:
一、严守法令,切实维护网络交易市场正常秩序。
电子商务平台、自建网站、平台内经营者以及微信、APP、小程序和其它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电商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出的各项防控举措,履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网络交易市场经营秩序。
二、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五个不准”。
电商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销售的产品无禁售、质量、价格、欺诈、侵权等问题,做到“五个不准”。
一是不准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活禽。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或活禽交易活动;不得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活禽提供交易服务。
二是不准销售不合格口罩等防护产品。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医疗器械、防护产品、消杀用品等;不得销售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安全防护标准要求的防护产品;不得销售“三无”防护产品;不得销售以普通、工业用防尘口罩冒充医疗用的口罩等。
三是不准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需明码标价、不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四是不准进行虚假宣传。不发布与疫情防控要求不相符的违法广告,不发布不实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任何没有官方证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内容。
五是不准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疫情期间,严厉查处侵犯专利、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防护产品等违法行为。
个人通过微信朋友圈等销售口罩等问题防护产品或高价销售防护产品的,也将被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三、采取措施,加强企业自我防控。及时向企业员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员工健康平安。加强物流配送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制度。
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疫情防护产品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