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直销企业召开座谈会
经营状态、培训情况、违法违纪投诉举报等要一季一报。11月9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直销行业,2019年实施了直销行业季报制度。
该制度要求在新疆的24家直销企业,一季度上报一次企业的经营情况,一年上报4次。每次上报时间为每季度完结后的5天左右,如第一季度可以在4月1日至5日上报。
上报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分别为企业经营状态(服务网点、经销商、从业人员状态等)、培训情况、违法违纪投诉举报、对外宣传(公益)情况、党建工作情况。
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外事主任唐入征介绍,该公司目前在全疆有经销商30个,服务网点7个。自从季报制度实施后,该公司积极核查,按期将信息上报。
“通过季报制度,我们能第一时间核查经销商动态,规避潜在风险,提升法律意识,和监管部门也能及时协调沟通。”唐入征说。
“刚开始上报有些费时,因为我们需要一一对经销商、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培训情况等进行采集核实,但随着常态化,我们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信息档案。这既有利于市场监管,也有利于企业自身发展。”嘉康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外事负责人说。
“今年‘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过程中,我们发现企业存在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以及经营情况变动未按要求披露和报备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工作人员齐晓军表示,“实施季报制度,就是为了规范行业行为,加强监管,净化保健品市场,给大家提供安全、可靠、真实的环境。”
今年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举措,规范直销市场。在全疆范围内开展保健品乱象专项行动,查办大批保健品领域违法案件;集中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提升保健品市场秩序和群众满意度;多次对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组织签订社会承诺书、合法经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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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将对直销分支机构等进行拉网式专项检查
11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该局将对辖区内的直销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专卖店(直营店、工作站)、经销商开展拉网式专项检查。
围绕计酬、退换货、各类会议培训、企业宣传等关键环节,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直销活动、是否存在非法传销行为、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存在传销虚假宣传、是否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对未按照要求从事直销活动的,将坚决依法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