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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业界嘉宾多角度谈直销挂靠

时间:2024-07-29 11:23:36  来源:知识经济杂志  作者:

   直销“挂靠”现象由来已久,要积重而返,就需要多维度的追根溯源,厘清问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在整治上方能事半功倍,取得最大的成效。

  挂靠指的是一些机构或组织依附于另一机构或组织,以借用其实力背景或特殊资质实现自我经营发展的现象。
  在国内直销市场,国内的直销经营许可证是全世界最难拿到的直销牌照,国内又拥有全球最严厉的行业监管,一些申牌无望的经营体以及一些直销企业就各取所需,玩起了“挂靠”的策略。
  国内最先的直销挂靠模式出现在2010年。
  在利益的驱动下,挂靠模式就像打开的潘多拉魔盒,参与的企业越来越多,很快蔓延并泛滥,受到行业热议的同时,也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2019年,相关部委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商务部完全中断了直销经营的申请,行业监管愈发收紧。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行业的挂靠现象发展成业界的常态,也催生出行业中的新乱象,资金盘、传销等现象在挂靠体中并不鲜见,对监管与行业的规范发展都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一些直销企业甚至靠挂靠在苟延残喘,直销牌照严格的审批制度正在被变相突破,也形成了对市场公平性的极大挑衅。
  2021年9月,市监总局办公厅发布文件,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核查直销企业以合作形式变相转让直销经营许可的行为。
  2024年初,市监总局价监竞争局发布《关于开展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从2024年1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直销企业注册地开展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
  2024年3月1日,市监总局价监竞争局在京召开的相关会议上,明确表示挂靠的本质是违规经营,是没有直销牌照但以直销企业的名义从事直销,甚至是诈骗式传销。
  2024年5月,市监总局价监竞争局向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广东、陕西市场监管部门直销监管职能处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交叉检查的函》,首次开展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检查,检查范围涉及55家直销企业。
  在监管部门对直销行业挂靠整顿进行得如火如荼之际,《知识经济》特邀请了几位不同身份的业界嘉宾来畅谈他们对挂靠现象的看法与建议,以期能为直销行业的挂靠整治和未来发展提供业界的声音与参考。
 
  主持人
  本刊记者 陈杰
  特邀嘉宾
 
  吴均琪 
  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首席文化官、全国公共事务总裁
 
  古文 
  自然阳光(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 
  区域公共事务部总监
 
  张旭辉 
  行业知名经理人
 
  董玮   
  倍增科学技术研究院 院长 
 
  金云义 
  《知识经济》杂志 执行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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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均琪 
  广东九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首席文化官、全国公共事务总裁
 
 
  我认为挂靠产生有几方面的原因:第一,法律法规的制定,直销牌照成为准入门槛,有限制就有突破限制的需求和行为。第二,企业发展的双向需求:拿牌企业业绩不足以支撑其继续发展,需要引入利润来源;无牌实体需要准入证,最后实现资源变现。第三,挂靠产生的竞争公平性:挂靠的根源在于行业资质,挂靠成风以后,竞争不公平是不存在的;只有挂靠不挂靠,不存在应不应该挂靠。第四,双向需求具备实现的环境和条件,自律性自然不会存在。
  综合以上几方面原因,业绩足以自给的企业对挂靠自动免疫,接受挂靠的企业大多经营困难。此外,接受挂靠的企业基本上不具备完整的管理能力和外事安全机制,因此属于两厢情愿,愿打愿挨。如果有不公平发生,那就是对于挂靠实体的不公平,纵观行业挂靠实体和被挂靠公司实控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纠纷,基本上只有被挂靠公司的单方面耍流氓。所以,执法部门查处挂靠的主体必须是拿牌企业。
  以前挂靠基本上以交管理费为主,因为拿牌企业管理能力和外事防御机制有限,所以企业本身也不愿意去承担额外的管理和外事责任及风险;而无牌实体也具有强烈的独立自主意愿。今后,企业无论是出于本身安全原因,还是希望趁机吞并部分资源,统一模式、不同分润将会成为挂靠的主要表现形式。
  因此,挂靠现象的双方在合作之初就不具备足够的信任,彼此都明白对方的心态,在合作之初就各种防备,导致了挂靠种类的简单直接;即便现在面上融入企业的一些资源,背后条件的制定也有分裂隐患。
  电商、微商、新零售等模式的发展也带来了挂靠的更多需求,因为它们作为昙花一现的商业模型摆脱不了直销实质,至少在法律层面面临极大风险;各地执法力度的不同也让上述模式噤若寒蝉,最终,寻求挂靠成为这些模式最直接的诉求。当然,资金盘、返利之类的模式也有类似需求。
  综上,挂靠分为良性挂靠和非良性挂靠。拿牌企业本身的盈利需求注定挂靠即便在全国大检查之下依旧旺盛。而疫情之后行业每况愈下、执法部门也对挂靠现象有着不同解读,那么挂靠也还有继续存在的空间。拿牌企业需要做的是区分挂靠属性。
  我认为压迫式融合,优胜劣汰是应对挂靠的方式。对于查实的挂靠行为,拿牌企业进入黑名单,从罚款以至暂停直销模式,毕竟目前绝大部分直销企业呈现出来的直销业绩仅占极小比例,所以理论上暂停直销模式对企业没有致命影响;对拿牌企业清理整顿,经营实在困难、管理的确混乱的企业,应该予以清理;具备资格的直销实体,应该放开牌照发放。目前行业实质上还是一个垄断性行业,这也是导致挂靠出现的根源之一。只有因势利导,去粗存精,才能在制度和管理上最终不再出现挂靠现象。
  挂靠作为一种现象,在行业之外也普遍存在,外贸、建筑设计之类的借用资质实质上就是挂靠,国家也没有禁止。
  作为被监管行业,直销内部的挂靠乱象是因为双方本身的资质和行为在社会偏负面舆论环境下显得较为突出;挂靠只能管理,无法消灭;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交易;这个需求不仅存在于行业内,也存在于执法部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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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文  
  自然阳光(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 
  区域公共事务部总监
 
  根据对行业的观察,我们认为挂靠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创业热情: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和热情。
  第二,信息开放的结果:互联网带来的信息和知识爆炸。
  第三,强大供应链保障:中国从原料到代工厂到物流资源的强大的供应链生态。
  第四,牌照稀缺:牌照的高门槛以及停发、牌照拥有者自身不善直销经营而转向寻租牟利。
  从被挂靠方来说,许多直销持牌企业,特别是内资直销企业,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经营理念及经营手段滞后,导致企业经营困难。为实现企业生存或扩大销售业绩的目的,不少公司利用直销牌照实施挂靠行为,允许挂靠方以直销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从而收取管理费等进行牟利。
  而挂靠方则通过挂靠已有直销牌照的企业,这些原本的类直销企业可以迅速进入市场并开展业务,而且冠以合法直销的名义,可以迅速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此外,被挂靠方有法律团队,可以帮助协调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因此,挂靠在近年来的直销行业中并不鲜见。
  目前直销行业中挂靠的合作模式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借壳运作,挂靠方没有直销经营资格,以被挂靠直企名义从事活动;二是单独结算,挂靠方自营产品、自行设立奖金制度和结算体系,被挂靠直企基本不参与挂靠方的运作,对挂靠方运作规范性等影响有限;三是收租金,被挂靠直企收取一定比例“牌照”租金。 
  鉴于近年来挂靠情况多有发生,也可以看到挂靠行为确实会对市场带来一些影响。
  挂靠行为对直销行业最大的影响是,挂靠这一形式将许多明明是处在传销范畴、应该被严厉打击的团队带到了直销这个行业,导致行业被污名化,影响了直销企业的声誉;挂靠方寻求快速变现,容易出现虚假宣传,甚至出现传销和集资诈骗等违法行为;当挂靠方崩盘时,会严重影响整个行业,导致直销企业面临受到行政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 
  对于规范经营、渴望长远发展的直销企业来说,挂靠团队和企业自身原有团队存在天然的经营理念的冲突,挂靠团队为了短期的业绩快速增长,以直销企业的名义进行肆意的宣传,以更好的收益诱惑潜在客户,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进而影响到整个直销行业。 
  当然,挂靠也有一些有利影响:营运合规的团队对于促进就业和增加税收有一定贡献。
  目前,从法律和政策角度来说,感谢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开展的清理整治挂靠行动,维护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但是,中国直销改革创新的步伐必须加快,职能部门不应以行业问题为由阻止直销申牌的进程,修改条例和开放市场是发展的必然趋势。法无禁止即可为,法律法规、职能部门应该规定什么是不能做的。明确了黑名单和白名单,行业自然会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自我调整,优胜劣汰。  
  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不能建立在违规操作的基础上,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合规经营。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有一部基础扎实、适应市场发展需求、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让直销企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行业中产生挂靠的现象并非法规、政策的漏洞,这一点需要明确。从经济社会的各个行业来说,挂靠可以说是无处不在的。虽然许多挂靠现象的出现是有危害性的,但并非行业中只要产生挂靠的现象,就说明法规政策有漏洞。可以理解为,挂靠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合理的经济运行的形态。
  从挂靠坏的一面来说,比如挂靠现象很多的建筑工程行业,取得条件苛刻的一级资质、二级资质拿到工程标的多为大公司,众多分包公司、工程团队挂靠在这些有资质的大公司下面承揽工程,取得工程款后分配利润。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一行业现象催生出了如豆腐渣工程、造假、贪污腐败、农民工讨薪等乱象。
  从好的一面去看挂靠,比如律所、会计事务所,甚至是高校,这些怀揣各种高含金量资格证的人才与机构进行合作,其中的利润分配方式,何尝不是一种挂靠关系?但是这种挂靠是积极的,是对简单劳资关系的一种补充,可以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刺激经济的发展。所以,不能从有挂靠现象,就归出制度有漏洞的结论。
  当然,对于任何行业来说,遵守法律法规都是必选项,也是企业正常发展的前提,行业毒瘤的清理整顿以及不定期的“监管回头看”有助于从根本上消灭违法挂靠行为。尤其不能忘记的是,我们直销行业是高人员密集型的行业,这事关社会安定,所以我们行业需要,也必须由监管部门进行“强监管”。因此,针对我们行业出现挂靠的现象须更加严谨、审慎地进行对待,我们理解也支持监管部门对挂靠行为进行整顿治理。 
  展望未来,挂靠不一定能完全“被消灭”,但今年的整治挂靠行动确实会让直销企业实现优胜劣汰。违规挂靠行为的普遍违法已经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原因。经营不善的直销企业不能再靠出租牌照躺着收钱,市场团队不能再任性地“另立山头”,这对于优质直销企业而言是一个机遇,可能会吸引更多的市场团队选择加入。今后,或许会形成一种新的直销企业与团队合作观念。 
  真正打击挂靠行为需要依靠各级监管部门的共识。杜绝违规挂靠更需要行业的洁身自好和共同努力,才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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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辉 
  行业知名经理人
 
  我们的开放改革,起步于地域广、人口多、基础差、底子薄的条件。从那时起,挂靠作为灵活用工、灵活创业或灵活运营的方式就一直存在。曾被鼓励,屡遭诟病,禁而不止。
  《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申请直销经营许可不仅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连续五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而且实缴注册资本不能低于人民币八千万元,除此之外还应在商务部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不低于人民币二千万的保证金。获得直销经营许可后可招募直销员从事直销经营活动,但只能销售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生产的产品。
  基于大干快上的热情,直销企业无不洋溢着为规模效应极力招募合作成员的渴望;出于独立发展、自主经营的执着,部分不具备《直销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条件的小微直销从业者无不对“直销经营许可证”望眼欲穿。于是,敢于吃螃蟹的挂靠尝试不仅被视为创新,而且被高调宣传捧红,一时传为佳话。
  遗憾的是,刚刚“高调”签约挂靠,未几即因三瓜两枣等利益纷争而高调“分手”的事例,时而涌现,甚至屡见不鲜。每个坚守“自己说了算”的诉求背后,都具有将人脉视为私有财富的烙印。再加上缺乏安全感的自我保护,一拍即合时你情我愿,一拍两散时互“暴”各隐,一时传为家丑。
  谁都清楚监管机制历来“告”而必究,究而肃之。问题在于有谁深思熟虑:在历经抽丝剥茧的调查之后,究竟有多少不自律、不规范和不敬畏之实情,经得起大白于监管呢?
  直销挂靠这码事走到今天,如果再不从自身溯及根源,恐怕今后还有更大的麻烦。
  任何事,一旦被视为逃避法规的漏洞、混淆经营主体的故意、孕育不当经营的温床或贪图管理费却放任违规违法的“三不管”地带,不论情有可原与否,或将不得不偃旗息鼓。
  挂靠不是出路。翘首监管放水或许是单相思。
  倘若不愿闭关自守、固步自封、盲目排外,“股份制”或是值得小微直销从业者三思的出路。前几年有部热播的电影叫《中国合伙人》,做大家业再分家肯定不是创新之类的新鲜事,但不是新鲜事就不值得尝试了吗?
  窃以为,合法经营主体与主动接受监管才是安全上策。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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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玮 
  倍增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
 
  挂靠产生的原因应该有三个层面的因素:第一,是法规与监管层面的。挂靠显然钻了法规的空子,因为并没有一部“牌照法”或其他法规中有关于牌照使用的禁忌。法规留有漏洞,这是挂靠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监管上,市监局对于挂靠现象的自觉性执法仍处于茫然之中,需要上级单位出台政策决定如何施“法”;而上级单位——市监总局却又不是发牌方,这就造成了监管错位。另外,停止发牌显然也是挂靠现象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挂靠本质上是一个资质问题。
  第二,是直企运营能力上的。一方面,挂靠显然是被经济利益驱使的,被挂方和挂靠方都试图在这种不正当的合作中获得经济利益。当直销企业母体“造血功能”缺失时,企业就容易利用牌照挂靠变现。另外一个方面在于直销企业和团队之间的合作模式。因为企业和团队存在一种合作博弈并存的关系,团队做大之后会产生自己的利益主张,拥有了与企业平等对话的实力,希望谋求自主独立的权利,如果企业处理不好这种关系,团队就容易出走,选择挂靠的方式经营。
  第三,是市场层面的。挂靠的风气在各行各业都有,直销行业也难免受到这种风气影响。另外,肯定存在一部分本身就存有不良心态的传销分子,企图通过挂靠逃避监管、化解法律风险,或者是利用直企的外事团队,帮助协调处理外事。
  目前,租牌、挂牌、包牌都是挂靠的模式。具体来说,实际上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挂名运营,看似属于直企内部团队,实际上挂靠方独立操作、财务、制度、后台全部独立;第二种是合并设立,就是内部挂靠,即企业母体分析出独立运作的实体,母公司占有很小一部分股份,或者以收租金的方式任由名义上的子公司独立操作;第三种是实际控制,通过投资占据直销公司的较大股份,投资方实际控制直销公司的运营,对外以直销公司的名义活动。
 
  挂靠给市场带来了几方面的影响:
  首先,侵犯的是消费者的权利,尤其是那些挂靠干传销的,会让老百姓家破人亡,进而会让行业的社会口碑更差,造成更多的偏见和误解。
  其次,造成市场的无序竞争,“有奶便是娘”,有利可图就去投靠,市场一片混乱。也会使得行业更卷,既然可以通过挂靠的方式取得牌照的权益,何必再辛辛苦苦去争取获牌呢?获牌公司靠着挂靠就能取得收益,自己也不再好好经营,躺平就是。
  再次,削弱了行业的公正性,那些努力在硬件、软件方面加以改造、升级以求符合拿牌要求的企业是受害方,同时,挂靠方以每年交“租金”的方式获得牌照的权益,所付甚微,实乃投机取巧。
  最后,打击了国家权力机关的公权力,削弱了政策、法规的严肃性。
  当然,在其他行业也存在挂靠这种现象。比如出版业,大量的出版公司实际上就是挂靠出版社经营的,还有许多中小医院,挂着三甲头部医院的牌子经营。
  在出版业,虽然存在挂靠现象,但仍然在按照统一的出版法规、纪律来经营,严格执行选题报批制、三审六校制,所以挂靠带来的危害程度并不大。直销业情况比较特殊,属于特种行业,一旦产生挂靠现象,危害极大。
  那么,如何应对挂靠?挂靠的本质是资质的问题,是企业能不能进入和退出的问题。如果企业(或团队)能够比较顺畅地进入,进入成本低于挂靠,那么就无所谓挂靠了。如果直企能够比较顺利地退出,尽早拿回2000万保证金,那么也没有必要冒法律风险接受挂靠。所以,治理挂靠第一个要解决的就是直销行业的进入和退出机制的问题,这是属于《直销管理条例》的内容,目前只能看条例修订的情况。不过有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托底,情况应该比较乐观。
  第二个方面还是要监管部门持续整治严打,对直销企业和想要挂靠的都起到震慑作用,扭转行业挂靠的风气,摒除急功近利的心态,让竞争回归公平、有序。
  第三个方面是要帮助直销企业恢复造血的功能,有了造血能力就当然不会去涉险搞挂靠。也就是说,监管部门不能只是“监”和“管”,还要引导和服务。能够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实际上都是经过筛查的、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实力的优质企业。让这些有实力的、有特色产品的企业停止运作直销市场,其实本身就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如果能引导和服务好这些沉寂的直销企业,或许可以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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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云义  
  《知识经济》杂志 
  执行总编辑
 
  在谈直销行业挂靠现象前,为了减少误会,我先申明一下自己的立场与希望。
  反对挂靠是我的立场,但如何在打击挂靠的同时,为市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监管与服务,则是我的希望。
  另外,我想探讨的直销挂靠行为是借用第三方的直销牌照来从事直销运营,而不是借用直销牌照搞传销。传销行为无论是直销企业还是挂靠企业,都是被明令禁止和打击的,不在合法合规的探讨范畴内。
  在公开层面,整治直销企业的挂靠行为是受欢迎的,但这仅限于公开层面。
  我们得承认,并非所有的企业都反对挂靠,这一点不用争辩。行动是最真实的反应,大量的挂靠现象说明了部分出让企业对这种行为的认可、支持甚至是纵容。
  遗憾的是,我从编辑部的同事那儿得知,他们曾邀约有挂靠行为的出让方或受让方的相关人士来探讨交流,均被这些嘉宾以话题过于敏感而婉拒。站在同一维度容易达成共识,但多维度的视角与讨论,更有利于我们对挂靠现象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只有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挂靠,对挂靠的治理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在直销行业还没有开放前,经营资质的挂靠就已经在其他领域出现,而且大多被认定为违规行为。但在直销相关的管理制度中,都没有对挂靠行为进行禁止或约束,这本身就是监管部门在管理制度上的疏漏。
  我查了一下1997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挂靠”一词的定义是:机构或组织从属或依附于另一机构或组织叫挂靠。
  这个定义似乎并不完全适合直销企业的挂靠行为。直销企业的挂靠行为经过近14年的发展,早已演变出很多不同的类型。直销牌照作为稀缺的经营许可资质,或出借或出租或共同经营,是直销挂靠行为中最典型的三种方式。与其说直销的挂靠是一种依附关系,不如说是一种经营资质与金钱、经营资质与利益的交换关系。
  从监管或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来看,挂靠至少是逃避监管、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和公平竞争的违规行为。至少挂靠的出让方非常明白,这种经营行为只能私下进行,不能公开。
  但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的出让企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
  经济利益的考量是资质出让方唯一的动机,经济利益+合规性(安全性)的考量是受让方的挂靠需求。
  获得直销牌照是企业合法从事直销经营的必要条件,但是,企业获得了直销牌照并不等同于获得了市场。一些从来没有过直销运营经验的企业在获得直销牌照后,才发现直销市场的经营并非他们想象中那样简单,以传统营销的思维来运营直销,完全是南橘北枳,各种水土不服。
  这种情况下,对牌照的处理就出现了下面四种常见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束之高阁型。因各种原因导致获牌企业的直销业务无法开展,又不想放弃来之不易的牌照,对建设总行里的2000万保证金的闲置状态也能接受,更不想因为直销横生事端,于是干脆把直销牌照搁置雪藏。
  第二种是心生退意型。企业对继续从事直销完全丧失信心,但爱惜自身羽毛,于是主动要求退牌,拿回缴纳的保证金,将损失降到最低。目前主动退牌成功的有第一家获牌直销企业雅芳(中国),另一家是国内A股上市企业好当家,还有几家正在退牌的路上。
  第三种是牌照转让型。自身做不了直销却发现牌照奇货可居,于是把牌照高价转让,自己全身而退,这方面内外资企业均有。
  第四种就是牌照挂靠型。采用这种处理方式的企业,本身的直销市场乏善可陈,但又不愿放弃牌照这一稀缺资源,而且洞悉市场对牌照的需求,于是曲线救企,以资质换资金,期待未来的春暖花开。挂靠是无力经营的直销企业们采用的最多的一种方式。
  造成直销挂靠泛滥的因素很多,相关法规的不完善、相关企业的不自律、监管能力的滞后等,但市场的供需失衡、牌照资源的稀缺性是挂靠产生的根本因素。
  首先是直销牌照发放的透明度极差。《直销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经征求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现实却是,一些申牌企业从发布申牌声明后的数年间,牌照迟迟不批,有甚者长达十几年而无消息。
  在2019年2月14日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宣布:“商务部已经暂停办理直销相关的审批、备案等事项。”商务部按下的这个口头暂停键一晃就已五年有余,这期间没有任何相关文件出台,重启牌照申请与发放更不知何时才能排上议事日程……对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在管理部门那儿似乎根本就不是个事。
  同样在2019年2月1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将推动完善直销相关的法规制度……严格规范市场准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直销行业监管体制……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结果呢?五年已过,“推动完善直销相关的法规制度”的承诺毫无进展。从中国直销的市场业绩大幅下滑来看,“促进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更是一句空话。
  经营资质资源的严重供需失衡,是挂靠现象屡禁不止的经济驱动力。不解决牌照资源的稀缺性,在各方利益的驱动下,挂靠现象只会变得更隐蔽,而不太可能被根除。
  目前相关部门解决直销挂靠的方式主要是禁止,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从社会治理来看,惩戒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总局今年展开了对挂靠大刀阔斧的整治,目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阳奉阴违者仍有之。
  鲧禹治水的故事告诉我们,只堵不疏的“治水”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挂靠行为的根除,需要疏堵结合。这就要求相关部门适时重启直销牌照的发放,让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正规的途径获取直销经营许可,而不是求而不得,另辟蹊径。
  一个良性的市场,需要有公平的环境,也需要有充分的竞争。好企业不是保护出来的,也不是管出来的,而是竞争出来的。企业的优胜劣汰只有用市场的方式解决,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
  中国的直销市场受困于法规的滞后与市场的不充分竞争。从《直销管理条例》颁布至今,19年的时间里,在中国这块全球最有竞争力的直销市场上,到底培养出了多少有竞争力的本土直销企业呢?
  管理部门眼中的“乖乖女”雅芳(中国),已经被时间证明是中国直销市场上的彻底失败者,他们2006年对外宣称的各种承诺,现在来看都是一个个的笑话。
  企业到底应该跟监管部门相向而行,还是跟市场相向而行?都不是!各方都需要跟发展相向而行。只有跟发展同向而行,才能形成最大公约数,达成最多的共识,推动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
  良法善治!良法的真正目的是推动发展,而不是推动监管。直销挂靠的整治、中国直销的发展除了需要科学的立法、科学的执法,也需要科学的服务。 
来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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