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为持续保持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高压态势,现将“百日行动”下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延续联合治理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地要继续加强横向部门协同,延续现有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情况互通、信息共享,提高治理能力,各地要认真梳理“百日行动”以来的经验做法,结合地区实际,先行一步,尽快推动经验做法转化成制度性措施,避免出现“百日行动”结束后的断档,建立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 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和案件查办力度
各地要将“百日行动”中未结案的案件,继续进行调查、结案,要持续对重点区域和场所、重点行业和领域保持严密监控和监管执法,严防违法分子“躲风头”后“间机出动”,再次扰乱市场秩序,行业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要在每月30日前将“百日行动”期间的所有案件处罚决定书和前期报表中的案件查处部分表格发至总局,每月更新案件办理进度。总局将根据各地案件办理情况适时进行“回头看”。
三、继续抓好科普及普法工作
经过前一阶段各部门、各地的积极宣传,“百日行动” 的声音、影像和影响力已经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人民群众的健康观念、科学、理性消费、法制维权意识都得到了有效加强,各地要将这种良好宣传态势延续下去,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开展融媒体式的立体化宣传,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共同建立起健康科普和普法长效宣传机制,用科学的、正面的发声,对“虚假宣传”“夸大宣传” 等乱象形成压倒性态势。
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
联合工作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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