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记者从兰州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截至3月5日,全市共监督检查“保健”类店铺1823个,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334个,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635个,开展行政指导、约谈91次,宣传活动90次。据悉,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获案件33件,罚没款219.2万元。
立足重点行业靠实整治行动责任
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市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组成市“百日行动”专项工作组,突出重点,联合整治,重拳出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各成员单位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查处无照生产、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器材、日用消费品及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违法行为。
同时,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器材、日用消费品,以及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管控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器材、日用消费品的广告行为。
突击重点场所严查违法营销宣传
在此过程中,兰州市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集中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通过开展节日期间执法专项检查,加大了对“保健”市场梳理排查和检查频次,督促经营者完善经营手续,合法经营,杜绝销售保健品的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形成了严打重治的高压态势。突击开展对重点场所的检查,严厉查处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等方式非法集资、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器材、日用消费品的违法行为。
线上线下结合排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食品、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器材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对于播出、发布涉嫌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器材广告的行为,责令停止播出、下线,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认真排查经营食品、保健食品、器材中欺诈、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约谈重点企业普及保健食品知识
兰州市积极组织辖区内的重点企业、相关经营者开展集中约谈、行政指导工作。并针对“保健”市场乱象提出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签署了《规范经营承诺书》,督促其自觉整改违法行为。全市共约谈91次,签署《规范经营承诺书》133份。
市商务局对在兰州市设立的直销企业59个服务网点进行排查整治,市城管委结合专项整治,在查处店外经营、流动谈天、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的同时,重点查处了违法占道贩卖视频、保健品等违法行为。市卫健委重点查处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属于欺骗、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市农业农村局结合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张贴和发放《致广大农村居民(消费者)的一封信》,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对“保健”食品的辨别能力。市民政局为老年人开展普及保健食品知识讲座,提高老年人对保健食品的安全意识。同时,在各大集贸市场、超市制作悬挂“百日行动”宣传横幅,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百日行动”。
兰州新区全面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先后检查药店、“保健”类店铺31户,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8处,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17家,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9处,开展行政指导和约谈6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兰州新区市场监督部门将食品(保健食品)、净水器、空气净化器、玉石器等日用消费品、穿戴用品和声称具有“保健”功效的服务等为重点整治行业,以药店、“保健”类店铺、社区、公园、广场、车站、商场、旅游景区、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虚假宣传和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及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12项违法行为。
据市市场监管局有关方面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兰州市将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打造部门负责、联合打击、行业自律、行业共治的良好局面。严厉打击当前“保健”市场存在的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自律机制。
兰州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各成员单位领导,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万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