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能,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工作之一。工商部门必须深入研究,精心探索,把握规律,创新机制,提高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精准度和威慑力。
打击传销必须着力强化源头性、基础性工作,以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为方向,积极构建打传长效机制,牢牢把握宣传、严打、综治3个重点环节。
坚持严打当头,推动建立“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工商、公安为主力军,其他部门各负其责”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通过群众举报、执法检查与网上监控等方式,加强信息传递和动向研判,扩大案件线索收集范围,依法严惩一批传销骨干人员,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传销活动的土壤。
当前的传销活动不但方式方法多样,而且依托信息通信技术,其渗透力加快,传播速度加快,活动更加隐蔽,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对此,必须加强协作,深化打传防控机制,着力推动部门和区域执法协作,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推动工商行政执法和公安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进一步拓展协作平台,加强在锁定传销组织核心人员及账户、追查涉案资金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强大打击合力。
面对我国直销市场发育不完善、相关法律不健全、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不成熟的状况,工商机关在严格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同时,对于直销市场必须从严监管,坚持保护合法、严查违法,督导直销企业加强自律,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健康的直销市场。
加强研究,探索规律,加强直销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建设。各级工商机关应当组织系统内业务骨干,借助系统内外研究机构的力量,认真把握传销和变相传销发展动向,深入研究直销业发展规律,研究直销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掌握直销的情况和规律,借鉴国外直销监管经验,和公安、商务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相关工作信息的收集与沟通,研究规范指导直销企业经营活动的制度和方法,建立起对直销企业的审批审查、经营规范、问题研判、问题预警等一系列监管机制,形成对直销企业从市场准入到市场交易再到违法查处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违规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严厉打击以直销、连锁经营为名从事传销的活动;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反规定从事直销的行为。查处工作要记录在案,纳入企业信用管理;典型案件要适时公布,以推动守法经营,抵制违法经营。加大对网络市场的监管,配备业务骨干和信息网络技术人员,组建电子取证技术人员队伍,为直销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和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