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邦获悉,近日商务部网站在机构设置一项新增了“自贸区港司”这一内设机构。同时,此前原本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的“市场秩序司”已不在内设机构名单内。
“负责直销行业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这项职能被划分到商务部的市场体系建设司。
换句话来说,就是现在直销牌照的审批归属市场体系建设司管了。
市场建设司负责直销牌照审批
《直销管理条例》第六条说明,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直销行业管理对应的两个部门,有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实践具体来看,商务主管部门多负责直销审批前端的工作,《直销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要想申请直销牌照,“应当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多在直销事中事后监管环节把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成立后,工商总局被合并,市场监管总局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对应商务部这边,此前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的市场准入的机构则是市场秩序司,现今这项职能则被划归到市场体系建设司。
所以,今后内资直销企业的牌照审批由市场建设司来负责了。
《直销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商务部新增的“自贸区港司”,全称“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由其官网公布的职能来看,其主要承担协调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制度体系研究等工作。
11月1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我国将在各大自贸区开展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优化审批服务。结合这一系列举措来看,直销行业在审批前端即将迎来重大变革。
有业内人士预测,作为首个专门针对企业申请直销这个行政审批事项的法规,《直销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相信在明年就可以和大家“见面”了。至于审批政策是收紧,还是放宽,就等拭目以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