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直销行业稳步发展,已成为吸纳就业的新领域,扩大消费的新渠道,拉动投资的新动力和创造税收的新来源。未来我国直销市场潜在空间大,行业前景广阔。”商务部副部长房爱卿在11月4日举行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上如是说。
2005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是中国履行入世承诺、对外开放直销市场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直销行业发展和打击传销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直销管理法规体系。
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国已有直销企业71家,囊括了多种所有制形式。共设立407个省分支机构和1.3万个服务网点,在册直销员超过280万人,销售产品包括五大类3800多个品种。10年来直销行业纳税逐年增长,累计超过300亿元。2014年,直销企业、直销员合计纳税近57亿元,实现直销销售额251亿元。
房爱卿表示,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直销企业等要以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支撑,以创新开放为驱动,以协调规范为基础,推动直销行业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下一步,商务部将各项简政放权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广大直销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两个条例和相关法规要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新技术下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