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兰州高新区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兰州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社农局、公安分局、经科局联合对高新区榆中园区保健品经营企业、药店、商超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联合执法组现场对保健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档案、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情况、标签和说明书标识内容、店内保健宣传印刷品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整改。
联合执法组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可追溯机制,按照要求健全供应商档案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进货渠道规范合法;要加强进货查验,按照批准文号抽查商品,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不合格保健品;要严格规范保健品宣传,不得宣传治疗功效或夸大服用效果;要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禁冒用药品销售,严禁用普通食品假冒保健品。同时在保健食品专营门店、药店张贴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和门店经营人员保健食品并非药品,不具备治疗功效,仅适用于特定人群,不要盲目听信夸大、虚假宣传。
截至目前,联合检查组已检查各类保健品经营主体38户,粘贴消费警示60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