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自治区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行政约谈会,对在新疆市场开展保健品经营活动的23家企业进行了提醒告诫,规范直销企业自律和直销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推动直销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会上,通报了2018年规范直销企业违规经营和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部署和进展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处长唐瑛说,2018年至今,新疆市场监管系统立案调查涉嫌虚假宣传相关直销企业产品案件5件,做出行政处罚案件2件,罚款70000元。
据悉,2019年1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12个委办厅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印发《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落实百日行动。唐瑛表示,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策引导、行政指引、教育督导”等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直销经营行为监控机制,推进监管工作的开展。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管理处的负责人围绕规范保健品直销企业经营行为、规范保健品广告和网络监管等方面对直销企业提出规范守法经营的相关要求。4家直销企业代表在会上表示要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严格直销员和经销商管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履行好直销企业的责任。23家直销企业负责人分别签订了《直销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子献在会上说,各直销企业负责人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守法经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稳中求进的经营理念开拓市场。要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良好的直销市场秩序。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坚决抵制弄虚作假、欺诈、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要强化自律,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各直销企业要积极响应此次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大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