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工商局印发通知,决定自9月1日至20日,按照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省直销企业及分支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通知明确了此次抽查对象、抽查内容等事项。抽查对象为在吉林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直销企业总公司、省级分公司和省以下分公司,按照4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抽查内容共7项,包括是否将企业重大变更信息报有关部门批准,是否存在直销员违规计酬行为,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报备和披露的行为,是否存在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招募直销员行为,是否有违规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有关退货、换货规定的行为。
据介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检查对象由吉林省工商局统一抽取,按照属地登记原则,采取分段式方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平台传至各地;各地收到检查对象名单后,自行组织抽取检查人员,并按照系统匹配后的名单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的处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如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吉林省工商局强调,各地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