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企业有没有涉嫌传销的行为?回答是肯定的。虽说是少数直销企业有此行为,但对直销行业的影响则是很坏的。为什么直销法规实施了十年,社会上仍对直销的认知度还不是很高,原因即在此。所以,我们一定要警惕和防范传销的“幽灵”在直销企业中不断徘徊。
传销“幽灵”在直销企业中徘徊的表现有三种:
一是在少数直销企业在经营中仍有传销思维。据我所知,少数直销企业、甚至是一些刚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传销思维对其的经营活动影响很大。比如,要求新加入的直销人员购买大单作为加盟的条件,有的是几万、十几万,甚至是几百万。有一个传统企业的小老板,被人误导后花了300多万买下了某直销企业产品的所谓区域代理权,企业承诺他将会有几千万的收入。结果,运作了半年却分文未赚,300多万泡了汤。这虽然是个极个别的例子,但说明少数直销企业的传销思维坑害了许多经销商。所以,凡是搞大单的直销企业,都有涉嫌传销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严重关注。
二是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混入直销企业。一些传销组织和传销“大佬”被工商、公安惩处后换了“马甲”,通过某些咨询顾问机构介绍,带着产品和一些直销企业进行所谓的“战略合作”,合资成立了所谓的“公司”,名正言顺地干起了“直销”。这样的情况虽然发生在少数直销企业,但其具有错误的导向作用,其他一些直销企业也开始干起了这一“买卖”。如海南的一家直销企业与成都的一家曾因涉传而申牌无望的企业的“合作”,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直销企业如此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直”(销)“传”(销)的“拉郞配”,这很有可能使传销的一粒“屎”坏了直销的“一锅粥”,给直销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重大损失,也要引起我们的严重关注。
三是名为跨界经营实为传销式集资。这几年,跨界经营是一个热点名词,在直销界也风靡一时。我们不反对直销企业跨界经营,但我们反对的是以此为名而实际上是搞传销式的集资圈钱。有一个直销企业,用直销的奖金制度搞什么“家居养老”项目,直销人员申请这个项目要交纳几十万,推荐他人做此项目有高额的提成,明显有层级关系和团队计酬的嫌疑,成为传销式的圈钱集资。类似这样的情况在其他直销企业也存在。比如,代理茅台定制酒,直销员交纳的费用大得惊人,而且也是用多层次形式搞团队计酬,明显是传销式的非法集资。这样的问题,同样要引起我们的严重关注。
传销“幽灵”在直销企业中徘徊,必须要提高警惕加以防范。首先,直销企业要自律,努力做到不违规、不涉传。自律包括两方面,一是自觉遵从《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二是要从道德层面内化自己,只有这样,直销企业才能防范传销“幽灵”的徘徊。其次,直销监管部门要对直销企业有没有违规涉传要了如指掌,随时加以监督纠偏。因此,直销监管部门不能对直销企业的违规涉传“开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不作为。三是直销员要做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的主力军,对混进直销企业的传销组织或传销“大佬”要及时举报,把他们清除出直销队伍,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个方面做好了,我相信传销的“幽灵”就难以在直销企业中徘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