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其中涉及商务部事项有13个。
11月30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表示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等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其中,“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作为第12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从国务院“通知”到商务部“方案”,直销在自贸区“优化审批”正式落地。
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为做好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商务部制定《方案》并于11月30日发布。
《方案》明确,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进出口国营贸易经营资格认定、供港澳活畜禽经营权审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成品油零售资格审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等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优化直企设立及变更审批服务
在《方案》中,共有上述13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和变更审批”则作为第12个出现。
其中,有以下三点要求:
1.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2.具体改革举措:通过《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与变更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网址https://egov.mofcom.gov.cn/xzxk/bszn2016/19009-2018.pdf)公开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在网上公开办理结果。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行业监管体制。配合监管部门查处严重违法违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与变更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15年7月22日发布并实施,于2017年12月1日更新。
按照该指南,申请直销牌照的条件,依旧是:
(一)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三)依照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四)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指南》的发布机构为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目前,商务部内设机构进行了部分调整,“直销行业管理”已被划归到市场体系建设司。在《指南》的页面上,业务咨询一栏已变更为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和外资司。
政策密集释放,直销管理转入常态?
不难看出,商务部近日在直销管理方面已出现新作为。
上个月,直销牌照审批机构出现变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市场体系建设司。作为新机构运行后的第一个直销管理行为,商务部下发通知,对直销职业经理人信息进行统计。权威人士分析认为,职业经理人登记用意有二:一是建立职业经理人信用体系,二是对有不良记录的经理人设立黑名单。而这两点,都将是直销信用监管的组成部分。
而引发市场诸多猜想的还有直销牌照会如何“优化审批”。新浪潮就相关问题采访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和外资司,未获明确回复。新浪潮采访一家申牌企业获知,该公司申请材料早已报到商务部,目前暂未收到进一步回馈。
另外,市场广泛关注的《直销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进入准备出台阶段。从前期商务部对企业调研透露的信息来看,在条例未予修订的情况下,相关审批政策会依照条例执行,此次《方案》中对“指南”的重申或许就是一个信号。另一方面, 据可靠消息,有些方面或有所放宽,例如网点设立等,“目前在一个市进行经营,必须在该市每个区都设立网点,将来可能该市有一个网点就可以了。”
具体如何,尚待政策出台。有一点可以肯定,当直销管理转入常态,只有监管有效和行业自律同步,直销行业才有阳光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