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省工商系统立足工商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全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据统计,2010年以来,吉林省工商系统查处直销违法和传销案件148件,罚没金额1.36亿元。其中,工商部门查处非直销企业违法直销及传销案123件,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案件25件。
吉林省工商局认真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构建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增强群众防范传销意识,着力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去年,该局联合吉林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共查处传销案件3件,案值628万元;取缔传销窝点126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2800人次,有效打击了传销分子的嚣张气焰。
同时,吉林省工商局积极构建打击传销长效机制,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领导工作机制,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畴,推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向“无传销城市”发展。该局对国家工商总局转办的投诉举报传销及非法直销信息进行分类和深入研究。2014年以来,吉林省工商局接到国家工商总局转办的投诉举报信息9份,依据举报信息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件。
该局开展直销市场检查,加强分类监管。从2010年开始,吉林省工商局建立直销企业基础信息档案,对全省直销企业分别建立了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档案,详细记录了直销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经销商和服务网点监管情况。该局还根据平时掌握的直销企业投诉、违规经营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将直销企业分为4个类别,据此建立信用分类档案。
强化行政指导,提升执法效能。吉林省工商局把行政指导融入日常监管工作,作为直销监管的重要举措。该局每年都组织全省工商系统深入直销企业进行走访,对直销企业重要活动进行现场指导;定期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对有违规苗头的直销企业,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其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在全省探索推行工商机关行政建议制度,对直销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及时发出行政建议书,对被处罚的直销企业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提出行政建议,责令企业认真查找原因,强化内部管控,收到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