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省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牵头,福建省委网信办、商务厅、广电局、通信管理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等8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福建省联合行动,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扎实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截至目前,福建省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56441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0144家,查处问题125起,破获各类保健食品犯罪案件66起,责令整改73起,解决465个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播放公益广告2340余条次,科普宣传1765场次,参与255732人次,整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福建省保健食品行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联合行动中,福建省各成员部门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整治各项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
省、市、县密切部门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特殊食品监管条线
按照“抓宣贯、控源头、强监管”的思路,采取多种组合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从摸底排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多种渠道,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虚假、夸大宣传。积极探索监管队伍能力、监管质量和产品质量提升机制,推进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试点工作。
执法稽查条线
以查处生产经营企业违法添加、生产不合格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狠抓涉及保健食品专项案件查办,全省共立案查处保健食品行业各类违法行为42起,其中移送公安8起,已结案23起,罚没款金额35.74万元。
广告监管条线
结合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和开展专项整治商家借国庆70周年商业炒作行为等,把保健食品整治行动纳入广告监管重点工作中,明确整治有关项目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等,有力促进工作落实。
反垄断执法条线
下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回头看”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活动。
消费者保护条线
下发《关于“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期间做好12315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工作的通知》,强化责任担当,强化督查检查,安排专人抽查,确保12315热线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相关投诉举报在第一时间接收分转。
公安部门
结合当前福建省正在开展的“昆仑”行动,聚焦食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下发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厅(局)领导任组长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将打击保健食品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公安重点,列入福建省厅对各地综合考评,强势推动福建省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工作。
福建省委网信办
把网上涉及保健食品相关信息列入巡查监测范畴,加强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处置工作,进一步畅通网络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各类违法违规网站、APP、公众号和有害信息。
商务部门
积极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信息复核和企业信用建档,并开展相关直销保健食品企业的整治工作。
广电部门
注重把保健食品广告与医疗养生类节目监管纳入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中,同时加大公益广告播放力度,如福建省电视台东南卫视播放《防范保健食品欺诈》系列宣传片、福建省电视台经济频道播放《315我们在行动》、福州市、厦门市电视台分别播放的《安全的食品决定健康的未来》《正确履职加强监管撑起食品案值保护伞》《蔬果助健康》等公益广告。
通信管理部门
结合福建省信息通信行业特点,明确把开展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夯实互联网基础管理等作为工作重点,将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配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打击治理违法违规网站等工作,纳入企业网络信息安全监管范畴,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海关部门
加强组织领导,下发《关于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全省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
——福州海关结合进出口保健食品检验监管要求,在全关区开展整治进出口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活动,强化进出口保健食品检验监管。
——厦门海关加强对进口环节中涉及功能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疗效宣称等食品、保健食品的检验监管。整治活动中,海关部门共检查87家进出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出动执法人员182人次,查处问题产品9起,涉及金额80.27万元,科普宣传20场次和650人次,退运4批申报为保健食品且不属于进口跨境电商产品正面清单产品。
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成员部门前后左右衔接,上下联动,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行为,化解防范了风险、强化了宣传引导,营造出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判、群众受益的良好舆论氛围,保健食品行业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供稿: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