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随着张某武等9名被告人在法警的羁押下带进法庭,一起涉案人员达49人、以“移民经济”经营活动为名的广西桂林最大的传销案,在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被告人张某武等9人均来自四川省,年龄最大52岁,最小43岁。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起,张某武等9人相继在桂林市临桂区加入以“移民经济”资本运作项目为名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规定,每个参加者必须交纳3800元,申购1份份额方能加入,交纳33500元购买10份份额后可以发展下线,每人最多购买10份份额且最多发展三名直接下线。被公安机关抓获前,张某武等9人共发展下线近800人。
该传销组织通过“五级三晋”制对团队进行管理,根据参加者及其下线人员申购的份额和发展情况不同,将参加者分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五个级别,并规定相应晋升条件。高级业务员负责管理下线、上传下达、发放提成款或者收取申购款等。
2017年12月22日下午,张某武等9名被告人在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路某饭店召集该传销组织部分人员进行培训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武等9人组织、领导了以“移民经济”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9名被告人均是传销体系中的高级业务员,下线层级均达三级以上,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数至少60人以上,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被告人分6批出庭受审,本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