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联合整治。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以下四类网络传销活动:一是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二是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传销活动;三是侵害学生、低保、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网络传销活动;四是跨境操纵实施的网络传销活动。
同时,对于网络传销组织的核心成员、骨干分子、“职业化”参与人以及协助转移资金、提供网站设计和维护的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严肃查处。
全国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将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在联合整治中共同研商推进重大案件查处和重大风险化解,推动建立电信管理、商务等部门及大型互联网企业参加的网络监管机制。同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提升防控整治网络传销在党委政府各项工作中的地位,推动强化统筹协调和资源投入。
全国公安机关、工商部门将持续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摧毁传销组织体系,严厉惩处传销骨干成员,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歼灭式围剿。
(北青报记者 高语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