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打传责任意识。要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春节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打击有效”的原则,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时刻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各级工商、公安机关等成员单位要加强与维稳办、信访办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坚决防止春节期间因传销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二是开展清查活动,及时消除传销隐患。各地要认真总结传销活动规律,分析传销形势,结合当地情况于春节前组织力量,开展清查打击传销行动。行动要坚持“部门联动、清查到位、打击迅速、巩固成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不留死角,公布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查。同时,合理安排打击行动,注重打击效果,严格执法,依法查处传销活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禁传氛围。各地要准确掌握传销活动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春节期间是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最佳时机,是遏制传销组织发展人员的关键时段。各级要克服困难,履行职责,认真制定好宣传方案,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巩固和提升“无传销城市”质量。各地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努力实现全省基本无传销的目标。已认定命名为“无传销城市”的地方要切实开展巩固成果活动、查缺补漏,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提升创建的质量和标准,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精心打造一批“无传销县(市、区)”、“无传销校园”、“无传销社区(村)”示范点。
五是狠抓日常管理,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的监督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日常走访、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出现问题苗头的直销企业,及时进行提醒、告诫。把握直销经营重点环节,依法查处直销企业在宣传、培训、招募和计酬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直销企业违规直销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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