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加强自提货管理,更好的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自2017年9月11日起,对原有授权委托书予以取消,遵照谁订货谁提货的原则,须是店长本人到公司办理自提货事宜。
2.如特殊情况:店长可委托直系亲属办理自提货委托书,(办理委托书要求:店长本人与直系亲属同时持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物流部客服处办理自提货委托书),请各位经销商在订货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立即发货】或【自提】。
3.经销商更改联系方式未到客服部办理变更导致联系不到本人或经销商提交订单后一月内不能到公司将货物自行提走的,公司有权做无货主处理,责任由店长本人承担。
4.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