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广东药监局消息: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6年国家保健食品安全抽检部分涉及广东省生产经营企业的情况,具体包括减肥、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缓解体力疲劳、通便、清咽等功能类别和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共计28类356批次保健食品,其中不合格保健食品4批次,合格率98.9%。此次抽检合格企业涉及175家,不合格企业涉及4家。
抽检不合格保健食品企业名称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保健食品清洁度,反映保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西地那非
西地那非是一种化学药品。保健食品检出西地那非,可能存在企业非法添加行为。短期服用添加了西地那非物质的保健食品不会产生明显危害,但长期过量食用含有该类物质的保健食品存在健康风险,可能对心血管病患者心脏带来潜在的危害。
三、β-胡萝卜素、总蒽醌
β-胡萝卜素、总蒽醌为保健食品的功效/标志性成分,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β-胡萝卜素、总蒽醌不合格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质量把关不严、未按照配方标准投料生产、生产工艺设计不合理,导致有效成分分解。
四、砷
砷是一种慢性、积累性毒物。保健食品中砷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砷含量超标的原料,或存在污染物从生产设备迁移入保健食品的可能。人体若长期大量摄入砷含量超标的保健食品,砷会蓄积在体内,可能影响人体肝、肾功能及神经、免疫、血液系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