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会员企业代表、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感谢大家的光临,感谢大家对协会的大力支持和信任。
我受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在事先征得了专家们及会长单位、理事单位的同意和支持,主持召集本次研讨会。
直销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光辉照耀下,在大力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气候中获得了较快发展。
大家知道,直销是一种新型的商业销售模式,它的立足点主要是打通企业产品的流通环节,拓宽市场销售面,争取企业、团队经销商利益最大化,激发经销商的销售热情,推动消费者的充分消费或消费推广。
这种销售模式90年代从国外引进,在广东着陆,他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中国大陆已延续了26年之久,风风雨雨经历了五个阶段,到目前为止,争议很大,褒贬不一。“二个条例”也是对这种业态严格限制的条例,不论怎样看待,几十年来这个市场越来越活跃,越来越兴旺,由原来的几家到现在的数百家,乃至数千家企业在按这种模式从事经营活动,从业人员每年都在以几何式上升,已发展为数千万的参与者。
自从2005年中国直销业进入立法新时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一家直销行业协会,成立直销行业协会便成为萦绕在直销人心中的梦想,2014年4月17日湖南省直销及门店销售协会正式批准成立,成为我国第一个直销协会。湖南人敢为天下先,也圆了直销人的梦。随之2015年12月27日广东省也成立了直销协会,协会的作用推进了直销业稳步、健康、规范发展。但是直销及准直销企业的问题也确实不少,政府和监管部门始终是保持高压态势,从业人员并非理直气壮的大胆安心经营。社会舆论也没有给予这一业态进行正面的评价,直销行业的口碑和经营环境、法制环境并不乐观。湖南省直销及门店销售协会致力于推动直销业的发展,大动作的宣传其正能量,做了一些工作,有了一些改观,在社会及行业内反响很大,但一个协会的能量毕竟有限,难以撬动整个板块,我们始终呼吁,我们也坚守“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服务企业和会员”的宗旨,促进直销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从三个方面谈一些看法,请大家商讨:
一、回顾:直销在国外就是传销
直销1990年引进中国,经历了五个阶段的演变:
1990年至1995年这个阶段属无序经营,以雅芳、仙妮雷德为代表的外资传销企业在广东成立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发展迅速。
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73号令《传销管理办法》,并核定了41家单层传销企业,其中10家外资企业,内资企业31家,湖南得天独厚批了7家,这是发展的第二阶段。
1998年4月18日由国务院颁发了国发10号文件《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经营活动。此前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传销管理办法》同时失效,传销企业进入严冬,这是第三阶段。“传销”一词开始被赋予贬义,合法的传销被称为“直销”。
第四阶段为转型阶段,国家外经贸部、国内贸易局和国家工商局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第455号文件《关于外商投资传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运作模式”。并批准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原从事传销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大陆开展直销活动(简称转型企业)。
从现在的局势来看这个455号文件很不公平,也不符合中国国情,中国搞传销的企业不能转型再从事经营活动,而外国的10家传销企业可以转型从事经营活动。‘店铺+雇用人员推销’的经营模式那只是一种说法而已,传销的三个核心没有变,如培训、发展下线扩大网络,团队计酬层层提留业绩奖金。安利的壮大是由转型而迅猛发展,广东月朗公司陈怀德先生用重资购买美国富迪公司在中国从事直销经营的牌照,月朗的经营活动合法了,这一典例在全国反响比较强烈。
2001年12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特级密码电报关于《对外商投资转型企业从事传销活动的情况进行严处的紧急通知》,我们湖南省工商局于2000年4月就组织对安利湖南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了有力查处和打击并上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取缔安利在中国的“转型”经营活动。这是第五阶段。
2004年9月10日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牵头外资、内资企业在厦门召开直销座谈会,商务部部长马秀红表示:内外一致,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外资企业直销管理条例》文件在座谈会后更名为《直销管理条例》。
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二个《条例》。两个《条例》的制定,由于时间仓促,缺陷很多,延续至今,未作修改。2006年7月12日新成立的直销监管局,编制隶属于国家工商总局。而后5年内,牌照颁发速度缓慢,最多一年仅为2011年的4家。而2013年获得直销牌照的直企就有9家,发放牌速度明显加快。大量企业欲从事直销,公开表示将或正在准备申牌。
在今年4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的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竞争执法工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江平同志的讲话就提到“禁止传销条例颁布实施十年,有些规定已与现实情况不相适应,也急需修订完善”。同时又提到,“行业要自律,就是引导行业建立协会,形成行业商德,坚决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我本人认为二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我国的直销市场起到一定的作用。在特定的时期中为直销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催化剂”作用。但在新常态下的“供给侧改革”中该《条例》的“漏洞”更为凸显,已不再适应当前的经济生态环境,中国的直销发展遭遇了一个难以突破的“瓶颈期”。
原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在打传工作总结会上就如何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打击传销提出了是“魔高一尺还是道高一丈”。我们的执法部门是道还是魔的比喻。是魔高还是道高,为什么传销的违法活动猖獗势头仍未得到扭转,传销人员公然暴力抗法,聚众上访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打而不散、禁而不止、打而不死、驱而又返的怪圈。我认为还是监管不力、打击不力或监管不到位甚至在监督管理上“猫鼠同体”,“魔道同行”。
二、目前的执法动态
据行业反映和两个《条例》颁布后的监管情况来看,“以罚代管”的问题十分明显。行业专家们认为“以罚款为导向”非常危险。这种“导向”很容易滋生腐败。该条例的38条到52条,全部讲的是“怎么罚款”。两个《条例》的罚责上也可处二千元和到二百万元的罚款。还有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尺度”很不合理。为执法人员“随意自由裁定”形成背后的腐败和“利益输送”,提供了“便利条件”,大量的罚款流入到执法部门的“金库”或“腰包”。
行业有句俗话叫“摆得平就搞,摆不平就不搞”。(所谓摆得平就是靠金钱或物资的输送)。基本上执行的管理方式是以罚代管,由此一些已具备了良好条件的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初具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这类企业有自己好的产品和良好的生产基地,又有经销商十分喜欢的销售平台,但他没有获得直销牌照或没有在某一区域获得经营许可,随时都有被查处的可能。这样看来直销和准直销企业是唐僧肉。派出所、工商所都有理由查处此类企业,处罚幅度少则几万、几十万,多则数百万上千万不等。不交钱就抓人,抓不到就上网追逃,交了钱就可以取保侯审。一个案子拖得几年不了了之,搞不到钱,就从另一个角度搞垮企业搞乱你的市场,迫使被查企业乖乖就范。这个套路目前已形成公安、工商敛财执法的潜规则。虽然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了一个2013(37号文件),但基层公安基本上不执行,有些个别地方公安抓人、检察批捕、法院受理,形成三位一体,有的完全是公安绑架检察部门,异地抓人的事时有发生。按办案程序超越刑事案件管辖范围,检查机关的检察人员应承担司法责任。
这么多年来,谁去监督,谁去检察,谁去追究,上面的文件规定,程序等都管不了下面的执法混乱,协会曾多次调查,将一些较为突出和典型案例向公安部、省人民政府、公安厅、省工商局进行书面和直面反映,有的起了一些作用,有的收效甚微,协会已竭尽了全力,向上反映诉求,目前我会正在收集证据整理后向省纪委反映、向中纪委反映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违法情况。以着力推动执法公正、执法公平、执法公开、不敛财执法,减少执法部门做到不诈企业的行为发生。
三、企业要做到自律
执法和监管部门,要转变监管理念的创新监管方式,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直销类企业的监管工作,但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更要加强自律。
社会已经开始认可直销类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协会也在鼓励此类企业给以其正能量,我们建立了湖南直销协会官网,发行了湖南直销刊物,我们与湖南日报联合报道直销企业、准直销企业。《乘风破浪会有时》的连续报导,与潇湘晨报联合举办“湖湘创新企业行”与省宣传部、记者协会举办了一系列正面报导宣传。在贡献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一些企业还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在制定模式和销售制度时打法律的擦边球,鱼龙混杂。
据统计,在我省从事直销及准直销销售模式的企业不下80家,全国已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也有80多家,全国总销额已过万亿元,湖南销售额不到200个亿。这就是说发展上还有很大的空间,但我们一定要健康稳步发展,华莱公司多年来,业绩不断上升,2015年上缴税收近一个亿。年销售额已突破三十亿大关,如果全省象这样好的企业,多一点,发展快一点就能有效的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但事与愿违,一些企业急功近利,业绩不好就进行操作,改制度,改模式,小单升大单进行大单复制,囤货出局,花样百出,严重影响了直销及准直销业的健康发展。
两个条例是要重新修改,这也迫在眉睫,但是没有出台新的法规之前企业还得要按“两个条例”的规定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现在的直销市场环境好多了,国家工商总局已向社会承诺修改禁传条例,商务部已着手修改直销管理条例。公安部出台了一系列制约基层公安乱作为和敛财执法的条条框框并加大约束范围,以销售产品的传销经营方式不向刑事犯罪上靠。团队计酬,网络销售,线上线下,奖金比例,奖金分配,培训对象,这些过去在禁传条例中管得很死的条条框框已基本放宽了,从整体来看,整个行业的经营业绩在不断提升,内资企业,国民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加入直销行业所占比例已超出外资企业的几倍,那些大单复制,囤货出局,入单返利,微商入单分红,挂牌上市涉嫌非法融资的违法行为不要去涉及。
近二年来我会收到一批投诉信函,也接待了一批投诉企业,如某些获牌的外资企业为谋取业绩,超规定比例给付销售人员奖金,经销商囤货出局,大单复制,严重扰乱了直销市场秩序,企业和经销售商反映很大。
近期,我会也收到了一些在湘经营的外资企业违规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反映。我会将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移送工商和市场监管或商务部门。在这里我就不进行公布,希望在湘的企业严加管束自己的团队和销售商,最近,湖南省工商局出台了二个文件【2016】5号和6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直销监督管理的工作意见》和《规范直销企业经销商经营行为的指引》,这两个文件能不能起到行业的制约作用,主要是看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自身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管束能力。我会将积极协调省工商局对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已具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出台放宽管理规范,促进我省这类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一个宽松的市场经营环境。按照国务院《机构和职能转变方案》“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是协会的宗旨。下一步我们还将在市州成立分会,进一步加强服务、加强管理、加强监督。
湖南省直销协会将为湖南直销企业以及众多直销人提供更多服务和保障,推动我国直销行业的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谢谢!
2016-2020年中国市场发展趋势预测
回顾过去是为了展望未来。2015年中国直销业在宏观环境,市场结构、产品、营销、社会责任管理、风险管控,人力资源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未来直销业将何去何从,中国直销的春天是否结束?在国家整体政策,经济形势,社会文化和技术环境背景下,我们认为,未来中国直销业在总体上还将保持增长的态势。
政策宽松,政企互动与规范管理仍是监管的主要方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未来政策三个主要方向。
一是要继续简政放权,提高服务市场的意识,注重解决放权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问题,简政放权,监管方向是要政策服务于市场,监管服务于企业,强化监管部门服务意识,做到政企互助,倾听来自市场的需求和声音。
二是要鼓励创新创业、鼓励灵活就业,在经济下行和规模庞大的待就业人口压力下,要掀起全民创业高潮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三是要鼓励创新监管,事中和事后监管。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对于监管、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荐“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提倡事中事后的监管方式。高门槛、严审查交替一去不复返了。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公开透明的惩罚。减少权利寻租空间,以促进企业守法自律,鼓励中小企业发挥自身活力。
201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