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举世瞩目的全球G20峰会将在浙江省举行,这对宁波市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笔者近日从宁波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扩大)会议上了解到,为了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目前宁波正逐步建立村、社区、职能部门、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让群众及时快速举报身边的传销活动。此外,宁波打击传销将依靠自己的“朝阳群众”,建立打击传销信息采集队伍。
2015年,浙江省宁波市创建无传销县(市、区)6个,累计达到8个;查处传销案件33件、违规直销案件3件,罚没款235.6万元;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侦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18起,破案17起,打击处理传销犯罪嫌疑人95名。其中,余姚破获的“1040”传销案和慈溪查处的假冒“天津天狮”传销大案被列为浙江省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打传机制推陈出新
勇于探索创新、善于总结提炼,近年来,宁波的打传工作机制不断推陈出新。
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和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认真办理传销案件,行政和司法有效衔接,在情报信息沟通、证据调查、案件线索移交、案件定性处理等方面紧密合作。另外,宣传、通信、银行、商务、教育、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联动性明显。
重点区域监管进一步分类细化。对余姚、慈溪等被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列为传销活动相对严重、工作需要加强的县(市)区,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除了加强督查指导,更着力于日常的多频次排查和严打。对较容易成为传销场所的宾馆、酒店、写字楼、出租房等,则以监控为主,强化业主的法律责任,督促物业公司履行管理义务,严格执行酒店、宾馆和会所等承接会议提前报备制度,建立出租房屋备案制度,进行间接严控。对特定公共场所如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网络文化场所等则进行集中检查,严查以假招工、假中介、假经营名义诱骗学生、无业人员、外地人员参加传销、限制人身自由、聚敛钱财等行为。另外,该局针对新型传销特点,落实专人强化对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检查,密切关注并及时追踪涉嫌传销行为的信息。
重点人群监管进一步提高效能。该局加强对低收入人群、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和学生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疑似传销人员予以重点关注,开展源头化、动态化查控。依托流动人口管理、传销犯罪前科人员库、网吧及旅游业管理等阵地,该局围绕传销犯罪高危人员“吃、住、行、消”等,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管,利用暂住人口管理系统,将外来人口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严格承租人身份信息报备,限制出租房居住人数,要求房主做到出租房承租人、人数、籍贯、去向“四清”,做好房屋出租登记台账。
重点线索追查讲求合纵连横。市场监管、公安、综治等部门及时录入和储存传销头目、骨干分子及参与传销人员的档案材料,实时掌控动向;充分发挥基层作用,摸清辖区内传销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掌握周边地区和本地传销的发展趋势、特点,为打击传销提供精确情报;对已掌握的传销线索,细查深挖,着重深挖上端层级,清除整体组织,尽量做到一网打尽。
发挥群众力量打击传销
在“无传销”系列创建活动中,2015年宁波市完成无传销县(市、区)创建6个,分别为江东区、海曙区、鄞州区、镇海区、杭州湾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加上此前已经创建成功的宁波保税区和高新区,宁波累计创建8个无传销县(市、区),完成率53.3%;完成无传销乡镇(街道)创建当年数107个,累计数141个,完成率78.8%。
宁波依靠自己的“朝阳群众”打击传销。目前,宁波市已建有14710个网格,拥有39210名专兼职网格员,这些网格员成为发现问题、采集信息的重要力量,及时发现传销苗头性的信息和动向,特别注意对出租房屋、城中村、小旅馆等易于传销人员集聚场所的检查,不让传销活动发芽滋长。
2015年,宁波市共受理涉及传销的相关举报投诉732件,其中“12315”举报投诉中心117件,“110”平台涉传接警607件,来人来信8件。
据了解,到2016年年底,宁波将力争80%以上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实现“无传销”创建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