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已经公示获直销牌照企业71户,北京地区有直销企业总部6户,有10户直销企业经商务部批准取得了在京开展直销业务的许可。其中,在朝阳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有16户。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认真履行直销监管职责,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对直销监管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登记与监管无缝衔接
朝阳分局摸清直销企业登记状况,建立稳定的沟通和联络机制,定期关注总局网站直销监督管理专栏,查看直销企业明细,充分利用北京工商数据中心系统查询功能,查询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建立朝阳分局直销企业登记情况台账。
该分局在台账中对变更、迁入、迁出数据及时更新,并要求辖区各直销企业定期向分局递交“3张表格”(直销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直销公司朝阳区服务网点、门店信息采集表,公司产品名录表)和“5份材料”(总公司营业执照、商务部批准直销省市文件、北京分公司营业执照、商务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及公司简介),建立“4个制度”(直销员招募制度、管理制度、计酬制度、退换货制度),做到注册情况清楚、薪酬制度清楚、培训内容清楚、行业动态清楚,动态而全面掌握直销企业经营规模、公司机构设置、各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联系人的情况,建立稳定的沟通和联络机制,获取第一手的监管资料。
该分局合理安排执法资源,落实科所两级监管机制,确认企业级别及检查周期。该分局在全区直销市场建立了科所两级监管机制,实现重点监控、精确打击的分级监管机制。原分局经检科直接对直销公司总部和外埠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直销招募、培训、计酬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管并负责正在申牌公司的日常检查工作,定期将掌握的直销网点情况通报给辖区工商所,并指导工商所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同时,工商所还承担直销企业报备的会议现场监管工作,由于直销企业会议近年来出现问题较多,该分局也对这个领域进一步加强了监管,实行二次报备(会前报备培训资料、讲稿,会后提交会议全程视频)。这一举措实施以来,有关直销会议中出现投诉举报的情况大幅度减少。
该分局确定两个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风险评估回访机制,采取系统、规范、预防性控制和应急性处置有机结合的管理方式,从根源上减少问题的发生,集合各方面信息进行评估,预判风险,对于出现问题苗头的直销企业,进行提醒、告诫,及时解决,将风险降到最低,对于多次举报的直销企业增加巡查频次,建立回访机制。
二是建立事前指导、事中防范、事后查处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强对直销企业和外埠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自觉自律自强,对出现问题的企业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教育、告诫,限期整改,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等违法行为进行规范处理,严格查办。
近年来,朝阳分局先后查办了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6名关联人员违规直销、如新公司6名关联人员未取得直销员资格违规从事直销活动、嘉康利公司及其9名关联人员未取得直销员资格违规从事直销活动以及嘉康利公司虚假宣传及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行为。对上述行为,朝阳分局及时予以处理,并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22万元。
做好“三个转变”
从个案执法向行业规范转变。作为直销行业的主管部门,朝阳分局始终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路,积极开展对直销企业的高层次监管、高水平服务和高质量帮扶。该分局本着“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片区域”的理念,在做好个案监管执法的同时注重推动行业规范,主动将行政指导和服务企业规范发展的意识融入工商监管职能之中。
从部门执法向协调联动转变。该分局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发挥资源共享优势,借助社会力量监督,共同推动行业规范,最终取得规范行业和净化领域的效果。
从行政管制向互动合作转变。该分局借助企业力量,解决部分问题。鼓励企业制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行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在直销企业内部设立12315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分局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直销企业选派消费争议调解员,在直销企业内部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问题。
日常监管与技术手段相结合
朝阳分局以登记注册系统、主体网格系统为基础,确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申牌企业的级别,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形成电子检查记录单。
在日常实地检查的基础上,该分局运用电子商务监管系统对直销企业网站内容进行网上检查,足不出户便可对违规证据进行固化,同时采取与现场取证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线上线下双监管。
该分局利用举报系统对各渠道举报信息进行整合,利用现有的统计资料、投诉举报、执法办案以及日常监管等信息,对重复举报企业进行评估,对潜在风险进行判断,确定等级及其可能对社会经济秩序带来的隐患,增加巡查频次,及时采取行政告诫等措施,提前干预,防患于未然。
朝阳分局还依托市局配备的先进办案设备,在内部设立电子商务实验室,安排专人进行电子取证设备的操作,为各部门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电子取证设备可对违规企业服务器、电脑、硬盘等存储设备进行完整记录,恢复恶意删除文件,保障了电子财务信息等证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增强证据固化手段,为案件侦破提供了新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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