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地跨东北、华北、西北,是祖国北疆安全稳定的屏障。“《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2005年颁布施行以来,我们结合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严格落实两个条例,依法开展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局长陈洁说。
陈洁介绍,10年来,在自治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下,全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不断更新思想观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了多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健全,各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广大群众对传销的识别能力和抵御能力明显提高,由治标逐渐迈向治本。
加大打击力度
群防群治防止传销蔓延
多年来,内蒙古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的工作原则,坚决把传销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发现就查、露头就打的策略,不让传销落地生根,更不允许其蔓延做大,形成气候,努力营造传销进不来、传不开、骗不到的现实环境。
陈洁介绍,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实行所管片、人管段,通过勤抽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等方式,清理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屋、宾馆、招待所、写字楼等外来人口集中的区域和场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媒体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和掌握传销活动线索。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把5种传销活动作为打击和整治的重点,即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传销活动,纯粹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进行的传销活动,以“爱心互助”“介绍工作”“帮助就业”等名义诱骗大学生、农民工及失业人员参与传销的活动,打着“养老”“慈善”“宗教”等幌子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的传销活动,打着直销企业的幌子进行的传销活动。“对这些传销活动,我们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巩固一处,坚决防止洼地效应的形成和传销活动死灰复燃。”陈洁说。
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城市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和基层工商所、派出所的作用,开展“12315”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接访活动,形成群防群治打击传销的工作格局;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加强与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配合,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清查,及时获取传销活动信息和案件线索;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2011年8月,乌兰察布市两名群众到自治区工商局举报巴某、药某等人以“资本运作”“广西大开发”快速赚钱为诱饵进行传销。自治区工商局在调查中发现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均在广西涉嫌从事传销,现大多数传销人员已回到乌兰察布市。该案头目较多、金额巨大、组织体系庞大,涉嫌传销犯罪,工商部门依据案件移送的相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自治区公安厅。
陈洁介绍,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全自治区共出动执法人员40万人次,查办传销案件66件,案值220余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5万元,罚款580万元,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059个,移送司法机关111人,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4.5万人。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防范传销能力
在打击传销工作中,自治区工商局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防范和抵制传销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陈洁介绍,自治区工商局开展打击传销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车站、进劳务市场活动,提高宣传的渗透力,着力提高群众识别传销的能力,深刻揭露和剖析传销违法犯罪本质,及时报道查处的典型案例。全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打击传销、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基本上做到了手机上有信息、电视上有画面、报纸上有文字、车站里有广告、人员流动量大的地方有标语。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宣传工作中以两个条例为重点内容,采取发送手机短信和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横幅、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10年来,全区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中出动宣传人员1.9万人次,向社会发出打击传销警示提示2.7万条,印刷发放宣传材料136万份,制作宣传展板230块,制作悬挂宣传条幅5265条,发送手机短信226万条,开展现场咨询活动1322次,播放公益广告177万条,印刷张贴宣传画13万张。
实施综合治理
构建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陈洁介绍,全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注重探索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打击传销工作网络。全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协调各盟市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街道社区社会综合治理内容,充分发挥“两委”“两所”等基层组织对当地情况熟悉的优势,建立了常住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外来暂住人员登记等防范制度,在街道建立组织机构,在社区建立联络点,形成了及时报告、准确定位控制、全面防范的打击传销机制。
自治区工商局将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列入综治考评内容,加强与公安部门合作,规范出租房屋管理,从源头上挤压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社区、村镇广泛招募打击传销志愿者,使他们成为打击传销的宣传骨干;与“一会两站”工作相结合,依托维权网络的机构、人员、制度优势,建立起了群防群治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
同时,自治区工商局还积极探索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体系,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使打击传销工作从治标走向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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