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烟台芝罘区奇山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业户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部分商户存在着食品经营许可证无“保健食品销售”许可项目的情况下销售红牛、东鹏特饮、至宝三鞭酒等保健食品及与普通食品混放的现象。
针对这些现象,执法人员向商户说明了保健食品的特殊性:保健食品强调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且有规定的食用量,普通食品一般没有食用量的要求;以及根据保健功能的不同,保健食品具有特定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的要求,需要与普通食品分区摆放。
本次共检查食品经营业户11家,其中4家商户存在此类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商户进行了相关指导,明确指出有“蓝帽子”标识的食品属于保健品,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有“保健食品销售”这个许可项目才可以经营,并责令商户改正,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