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有效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该局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
据了解,为规范约束保健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继续督促经营企业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双公示”制度。以开展“清单”管理为抓手,要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在醒目位置张贴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和“内蒙古自治区保健食品销售经营环节规范管理清单”,推动保健食品经营者诚实守信、规范经营。此外,还要求经营主体在保健食品专区或专柜的显著位置以公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的方式对消费者作出提示。
同时,为提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水平,在完成89项日常检查任务,确保相关生产主体整改率及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的基础上,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将日常监管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在全市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并将执法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100%对外公开。截至目前,此次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主体15家次,经营主体3014家,出动执法人员6732人次,查办虚假宣传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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