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8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发布了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直销的声明,据了解,该公司是实施“海上山东”战略的龙头企业,全国海参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企业简介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截止2013年底,公司拥有总资产达41.8亿元,公司拥有正式员工一千九百多人。2013年公司完成销售收入96933万元,净利润11494万元,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连续多年居山东省同行业前茅,是实施“海上山东”战略的龙头企业。公司下属天海湾养殖牧场被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认定为“全国最大海珍品养殖基地”,先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科学研究基地”、“青岛海洋大学教学科研基地”、“山东省名优新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山东省海洋与水产厅牙鲆鱼良种繁育基地”、“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参良种基地”和“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好当家HOMEY”品牌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好客山东三珍”等称号,是第十一届全运会海参产品独家供应商和海洋食品供应商。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直销声明
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要求,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向国家商务部提交了直销经营许可申请的相关材料。现本公司郑重声明,如获得批准从事经营直销业务,本公司将实现以下承诺:
一、遵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坚决杜绝《禁止传销条例》中所列的各项传销行为,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按照《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报备及披露程序。按照《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向政府报备并通过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网站http://www.haodangjiazx.com)向社会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三、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培训行为,对拟招募的直销员和公司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本公司直销活动。公司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四、公司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制订直销员计酬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其中包括: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直销员的报酬总额(含奖金、佣金等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严禁团队计酬。
五、公司承诺,对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的经营行为、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但能够证明其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同时,严格自查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行为,积极配合政府对我公司直销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六、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退货和换货制度,通过公司直销员及服务网点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退换货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为顾客提供全面购货保障。
七、公司对直销员的直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本公司无关的除外。
八、公司拟直销的产品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及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第72号公告对直销产品规定的范围和要求,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且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本企业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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