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直销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直销企业直销员业务培训监管指导意见》两个规定,旨在通过改革监管措施,构建规范科学的防控体系。
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管结合
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工商公字[2011]167号文件)的规定,青岛市工商局将直销监管分为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日常监管由市工商局或所在地区(市)局、分局负责监管,专项监管由市工商局负责监管。
日常监管的内容包括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服务网点、非直销经营单位、经销商、专卖店的监管,内容涵盖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退换货制度、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专项监管的内容则包括对直销企业审批许可、直销员招募、直销培训会议、对直销员及其计酬以及直销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的监督管理等。
青岛市工商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国各地的工商部门正在进行机构改革,青岛市区(市)级工商局已经全部垂直下放,属于地方政府管辖,即将面临的是机构和人员的重新调整。在这种背景下,各区(市)对直销企业的监管感到无从下手,同时还存在着职能不清、责任不明,市工商局与区(市)局业务“打架”的现象;因此,通过“指导意见”界定各级工商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内容,并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管的结合,有利于直销监管的合法有序开展。
五大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共有获得直销许可经营的直销企业14家,其中总部设在青岛市的直销企业2家(含1家已经商务部公示),此外有近20家未获准在青岛市从事直销经营的直销企业在青岛采取了店铺式销售。在青岛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占全国直销企业总数的66.67%。
为了提升监管效能,青岛市工商局在新规中明确了直销监管的五大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直销企业监管档案。二是构建直销企业电子监管平台。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打传、规直网络监管系统,改变传统监管模式,运用信息手段,建立直销员招募、培训、考试、信息报备与披露、广告等电子监管平台,实施专人化、痕迹化管理,加强事前预警、强化事中监管,并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直销企业违法信息。三是推行直销企业分类监管。对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合法经营的,实施远距离A类监管;对日常经营中存在不规范行为,经纠正后予以改正的,实施近距离B类监管;对经营中发现涉嫌传销、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直销活动、虚假宣传、有不正当竞争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实施靠上去C类监管,并将监管情况作为工商部门出具直销行政许可审查意见的参考依据。四是引导直销企业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直销企业行业自律联系会议制度的作用,通过搭建政府部门与直销企业的服务与监管平台、直销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平台,督导直销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五是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规范培训 强化行政指导
青岛市工商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直销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形式,目前工商机关对其规范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健全,现有的《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和《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并没有涵盖目前直销企业经营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例如对目前直销企业经营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其他会议的监管,《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再如,对于直销员培训和其他会议的事先报备,目前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但现实情况是全国多数工商部门正在接受直销企业的事先报备;由于没有法律依据,一旦出现问题,工商部门将处于被行政追责的尴尬境地。
另外,直销企业人员的流动性大,决定了直销企业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除了不能从事传销活动以外,大部分直销企业管理人员对于工商部门的日常监管似懂非懂,特别是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除了涉及《直销管理条例》以外,还涉及《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甚至《公司法》《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需要工商等职能部门的培训与引导。
鉴于此,依据《直销管理条例》,青岛工商局出台了《青岛市直销企业直销员业务培训监管指导意见》,以行政指导的方式,对直销员业务培训和其他会议的定义、适用范围、报备形式、公示与备案、建档与核查等方面做出规定,使直销员培训工作做到有案可查、有迹可循。
根据“指导意见”,直销员培训实施自愿报备管理。具体为直销企业根据组织培训、会议的内容,事先自愿向工商部门报备培训或其他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形式、培训员或主讲人信息等,工商部门根据直销企业所报备的信息,实施现场核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青岛市工商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青岛从直销员培训和直销企业其他会议监管入手,改革报备形式,在全国率先将书式报备改革为网上全程报备,事后现场核查,不仅可以提升监管工作效能,方便企业,节省企业的运营成本,而且有利于监管部门实施痕迹化管理,避免企业踩“红线”或者“擦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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