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种空气币、传销币,以及打着区块链旗号的资金盘,借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宣传,虚拟货币炒作有抬头迹象。北京、上海、深圳等多地监管纷纷“亮剑”,对数字货币交易相关活动进行摸底排查。
11月22日,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表示,将加大监管防控力度,打击虚拟货币交易。
央行上海总部表示,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样翻新、投机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集。相关融资主体通过违规发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其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境内虚拟货币交易规模大幅下降,有效避免了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此后,针对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并从支付结算端入手持续加强清理整顿。
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根据《公告》要求,积极开展上海地区相关集中清理整治,于2017年10月底完成当时已发现的13 家ICO 平台和10 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清理整顿。在集中清理整治之后,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监测发现的参与虚拟货币活动的机构,采取约谈、检查、取缔等监管措施,及时化解相关风险。
近日,在区块链技术推广宣传过程中,虚拟货币炒作有抬头迹象。为进一步加大防控力度,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上海市区两级各相关部门,对上海地区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开展专项整治,责令在摸排中发现的为注册在境外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提供宣传、引流等服务的问题企业立即整改退出。
下一步,上海市金融稳定联席会议办公室、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告》要求,对辖内虚拟货币业务活动进行持续监测,一经发现立即处置,打早打小,防患于未然。广大投资者应注意不要将区块链技术和虚拟货币混同,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投资者如发现各种形式的虚拟货币业务活动,以及通过部署境外服务器继续面向境内居民开展ICO及虚拟货币交易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可向监管部门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除了上海外,近期北京、深圳等地也将虚拟货币炒作纳入地方金融监管重点。
11月13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了《关于交易场所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下称《风险提示》)指出,目前北京市未批准任何交易场所设立分支机构,如有外埠交易场所(重点为金融资产交易所)分支机构在京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营行为。
《风险提示》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清理交易场所分支机构的相关要求,设立交易场所分支机构应当分别经交易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及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而目前某些虚拟货币交易所正是通过在境外架设服务器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严格意义上来说,它们都属于“外埠交易场所”。因此这则风险提示也被认为指向虚拟货币交易所。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深圳市互金整治办”) 目前已就防范虚拟货币炒作发布风险提示,并通知各区整治办、前海管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经侦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共同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查整治。
根据风险提示,自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后,深圳虚拟货币非法活动大幅减少,相关金融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近期,借区块链技术的推广宣传,虚拟货币炒作有所抬头,部分非法活动有死灰复燃迹象。市互金整治办将通过多种途径对辖内从事虚拟货币非法活动进行摸排;一经发现,将按照《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严肃处置。投资者要对虚拟货币非法金融活动保持警惕,及时举报相关非法违规线索,谨防上当受骗。
此次行动将重点排查三种活动:一是在境内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或开设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二是为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提供服务通道,包括引流、代理买卖等服务;三是以各种名义发售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各区整治办、前海管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经侦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单位已接到通知,在11月25日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向市互金整治办报送辖内从事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企业名单及信息。对排查发现的上述企业,立即处置,打早打小。
最新信息显示,目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已通过灵鲲系统,摸排出涉嫌开展虚拟货币的非法活动企业39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