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精神,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市商务局严格按照“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效率最高”的要求,对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要素再次进行梳理、改造,深挖潜力,再提速再增效,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一是审批服务前移。市商务局从2015年2月25日起将我市“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前移至县级商务部门,实行“市县联动”简化审批模式,即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自行通过行政服务中心“泉州市网上审批管理信息系统”流转材料和批件,外商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只需前往县级商务部门窗口递交材料和领取批文及批准证书,不必再市县两级来回奔波,真正减少企业麻烦,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二是简化审批材料。在审批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时,市商务局不再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全力授权县级商务部门审核把关,县级商务部门仅需根据商务部“外资管理信息系统”和省商务厅的要求寄送3项材料:同意企业设立的批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及企业通过“外商投资网上在线审批系统”申报下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表》,大幅度减少5项企业申请材料。
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市商务局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审核”两项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承诺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再压缩为3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速40%;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审核”承诺办理时限原4个工作日再压缩2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速33%。
四是取消服务事项。市商务局因机构改革,对行政职能进行整合,为给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提供最大便利,取消原市外经贸局“外商投资商业或直销企业设立商业网点审核”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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