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传闻称,来自上海和北京的央行官员开始着手调查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很有可能将取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禁令。经记者向一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报道与事实不符。
2017年9月4日,国家七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明确指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自《公告》发布以来,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相关清理整顿工作。记者了解到,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持续有序推进中。
业内人士提示,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发现涉及《公告》非法金融活动的,可向有关监管机关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