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维权三剑客:荆州工商破获网络传销案
传销诈骗,相信大家都听说过,在我们之前的节目中也曾经多次曝光此类事件,出镜率高了,大家的警惕性也自然高了。不过,现在的骗子们也都相当“精明”,会将自己进行完美“包装”,这就有更强的欺骗性了。今年,荆州市工商局江津分局就查获了一起披着电商外衣的传销案例。
微信发链接 疯狂拉人头
荆州市工商局江津分局案件情报研发中心工作人员董超介绍,接到群众的实名举报,荆州地区瞿某涉嫌利用微信公众号,推广上海某时装公司的一个商城,涉嫌传销行为。
接到这一举报后,荆州市工商局江津分局高度重视,随后组成专班进行调查。首先,他们锁定了被举报人瞿某的个人微信号。
董超称,瞿某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某公司的宣传活动,加入商城后有哪些优势等等,一些发家致富的小广告,并贴上商城的链接。
执法人员点击该链接,很快便发现了猫腻所在。董超称,就是进入了瞿某的个人商铺空间,购买商品她就可以获利。
在进一步调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在该商城内,还可以通过购买一定金额的商品这种形式,成为合伙人。而当自己成为合伙人之后,就获得了发展下线的资格。
董超说,在商城的体验专区购买一个898元的体验卡,或者在商城里购买1980元的商品,就可以成为商城的加盟合伙人,也就是说获得了发展加盟合伙人的资格。
被举报人瞿某是较早加入该公司的,属于一级合伙人。董超说,瞿某2016年3月份正式加盟,成为一级合伙人。截止到9月份,瞿某共发展一级合伙人25个,二级合伙人5个,3级合伙人2个,半年内总共非法获利是6000元左右。
而除了通过拉人可以获得返利外,当有人在自己的商城内购物时,同样可以获利。上海某公司就是通过这两种模式,来吸引更多人的加入。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核实,上海某公司推广商城的这种盈利模式,被初步认定为传销行为。于是,荆州市工商局进行了立案调查。
随后,工商执法人员利用荆州市工商局成立的大数据研究工作室,对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掌握了上海某公司从成立至今的经营模式、经营状况以及发展人员的层级关系结构图。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禁传条例,工商部门于2016年10月16日给上海某公司下达了处罚通知书。
董超介绍,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禁传条例罚款60万,目前该公司已经改正违法行为,改变经营模式。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像这样的新型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有明显区别,加之是借由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平台,与微信很相似,让不少人深陷其中,而不知是传销。
这些平台还喜欢用“高回报”蛊惑人心,比如通过发展下线即可获得高额提成、高收益等。对想赚钱的人来说,这无疑是极具诱惑力,再加上这些公司“包装”得好,给人“很靠谱”的错觉,自然愿意投钱进去。
工商人员提醒,现在市场上像这样“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平台并不少,无论消费还是投资,大家都要擦亮眼睛,避免误入“圈套”。
网络传销花样多 提高警惕防上当
微商传销模式只是网络传销的一种形式,只是由于微商在朋友圈的火爆,让网络传销傍上了微商。那么网络传销还有什么模式呢,如果发现自己一直在做的是网络传销,应该怎么办呢?
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一、“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传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二、“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三、“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四、“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五、“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来进行网络传销。
如果您发现您从事的微商代理销售行为或服务提供行为涉嫌网络传销的,您应该这么做!
1、自行判断或者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对是否涉嫌网络传销做出判断。
2、与上级经销商他通过协商修改合同的方式,对可能涉嫌网络传销的事项进行修改和调整,坚持合法经营的理念和模式。
3、如果已经发现自己的行为涉嫌网络传销且无法自拔,则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终止网络传销的行为(合同),以确保该微商资深的经营行为是合法的。
4、可以通过收集网络传销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揭露网络传销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避免承担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5、应当立刻停止经营,并向工商部门举报,或向公安部门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