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施行10周年,日前,长春市工商系统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对打着各种旗号的传销活动严厉打击,并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反传销行动中来,如果发现传销组织或行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431-88500209。
传销的形式有三种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销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李晓翠表示,近几年来,国家严厉打击传销,但因为传销者打着各种旗号,以高额利润为诱惑,暗中的传销活动一直没有停止。希望广大市民擦亮眼睛,及时发现传销,防止上当受骗。
李晓翠说,传销的形式有三种。“拉人头”式: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骗取“入门费”式: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团队计酬”式: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
“有时候明明已经发现落入传销的陷阱,可是有的人却不能自拔。”李晓翠介绍,传销就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组织者打着各种旗号,谎称国家“暗中支持”,甚至伪造公文,诱惑群众参与传销。传销组织者对参与者实现精神控制,找一些所谓的成功人士讲自己的“发家致富”心得,频繁“上课洗脑”。而参与者往往抱着“一夜暴富”的心态,交纳了一定的“入门费”,即便识破了骗局,但为了捞回本钱,就去骗更多的人,而被骗的多是亲戚朋友。
李晓翠介绍,传销的实质就是诈骗,传销是极少数人敛财的把戏,绝大多数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传销助长和膨胀了一些人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心态,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有些传销参与者被骗后走投无路,对社会产生怨恨情绪,聚众闹事,甚至引发抢劫、杀人等刑事案件。”
参与传销同样违法
“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加传销同样也违法。”李晓翠说,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同时,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拘役或劳动教养,一般参与者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长春市工商系统将及时发布打击传销的行动信息、典型案例,震慑传销分子,鼓励、吸引群众举报传销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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