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创始院长孙选中教授在演讲
提起“微信”“微博”,人们莫不感叹于社交手段改变给生活带来的巨大改变。“微”实不微。近期,“直销微课”在京举办,这又是一种新的“微”。活动参与者希望通过“直销微课”,开展直销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主动传播直销行业正能量,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直销,理性消费保健产品。见微知著,这个“微”,着实值得点赞。
曾几何时,人们谈“直销”色变。一提起直销,总有人把它称为“传销”。其实,直销和传销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其本质却有天壤之别,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首先,直销是国家法律明确许可的一种产品销售模式。《直销管理条例》给这种销售模式赋予了必要的法律认可:只要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要求,任何企业都可以申请并在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用这种产品销售模式开展市场活动。而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国家对传销坚持“零容忍”态度,只要敢露头,必予以严厉打击。
其次,直销是以销售产品为目的,其产品明码实价,其服务周到有加。对所购产品不满意,消费者可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或退或换,完全没有后顾之忧。而传销的实质是诈骗,或者根本就没有产品,或者将产品作为幌子,没有任何退换货保障。
第三,直销从业人员的销售业绩,来自于真实的产品销售,以产品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并给付计酬。传销组织的人员收入,主要靠拉人头,从入门费中提取报酬,一旦拉不来人头,其崩盘是必然的结局。一言以概之,直销销售产品并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服务,传销以诈骗为出发点和目的地,直销和传销完全不是一回事。
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谦教授在演讲
直销和传销之所以总被人们误解,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与复杂的时代因素。但这些历史背景和时代因素,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善,消费者消费心理的日趋成熟,市场上各种销售模式的争奇斗艳,已渐成过去。
直销企业以生产保健食品为主,直销以人际关系为媒介的特定销售模式,非常容易让人们接受健康理念。因为健康理念的进步,实现销售商品的目的,进而完成“治未病”的任务。健康中国行动需要直销企业的努力,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消费需求,也迫切需要直销这种特定销售模式发挥其独特的优势。
中国保健协会监事长、健康中国研究中心理事徐华锋研究员在演讲
引导人们正确认识直销,理性消费保健产品,需要从细微处着手,从小微事做起。
老子在《道德经》中这样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是指导人们不要心急,改变认识要从点点滴滴的相关事项上做起。同时,老子还说:“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这是鼓励人们不要害怕困难太多而不敢作为,事情太大而选择逃避。只要咬紧牙关,坚持做对的事情,坚持从小事做起,久久为功,永不放弃,人们心中对直销的成见和偏颇认识,总有一天会改变的。
“直销微课”迈出了让人们正确认识直销的重要一步,这样的步子,迈得越多越好。
《草木人间》观影座谈交流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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