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资企业的第一张直销牌照,因当时涉嫌虚假宣传而被商务部吊销。现在,有一些直销企业违规、涉传问题的性质要比当时那家企业严重得多,但尽管媒体曝光、公安和工商的严查,也没有将他们的直销牌吊销。这是一个值得沉思的问题。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吊销直销牌照,《直销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比如,直销企业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的,第四十二条规定,除罚款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的,第四十三条规定,除罚款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招募直销员的,第四十四条规定,除罚款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直至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还有比如违规培训、不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性质严重的,也有吊销直销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直销管理条例》实施发来,大多数直销企业珍爱直销牌照,坚持依法经营,得到了政府的肯定。但是,确实也有一两家直销企业,认为直销牌照是个“护身符”,说什么“有直销牌照涉传也是违规,没有直销牌照违规就是涉传”,因而胆子很大,频频违规或涉传,屡屡被包括央视在内的各级媒体曝光,甚至一些经销商被一些地方的公安拘留。这些问题,工商总局和商务部应该是清楚的,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对这样已严重干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治安的涉嫌传销的直销企业,国家有关部门却不吊销他们的直销经营许可证。有人曾经告诉我,这些企业一是捐献大量资金给公安部门设立什么基金会,二是花大量的钱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这样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们照样在那儿我行我素。这样的问题,在直销行业内反响极大,很多人提出“这些严重涉嫌传销的直销企业的后台到底有多大多硬”的质疑,严重影响了国家有关部门的政府形象。比如,南京中脉LACA内衣传销案,被央视曝光后在全国影响很大,东莞的一些受骗上当的老百姓拉起了“还我血汗钱”的横幅,引发了严重的社会维稳问题。
到底对这样涉传十分严重的直销企业要不要、该不该吊销直销牌照?我认为所有具有法治观念的人都会赞成吊销。为什么?因为这是对直销行业进行依法管理的需要。而现在的问题是,对少数直销企业的严重涉传问题,直销监管机关还没有真正看到其危害性,甚至有些国家工作人员成了金钱的俘虏,充当了他们的“保护伞”。怪不得一些老百姓直言不讳地说:“官员腐败是少数直销企业频频涉传的主要原因。”看来,对如此严重涉传的直销企业,不从反腐的根本上解决问题,吊销他们的直销牌照真难。
当前,直销牌照的发放速度在加快,现在已有60多家企业获得了直销牌照。这是值得庆贺的事。但是,对一些涉传不改甚至很张狂的直销企业,吊销一两张直销牌照又何妨?吊销一两张直销牌照,可以以儆效尤,促进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这样依法管理直销的大事,商务部门还犹豫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