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对杨某、黄某等69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分别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黄某等人组成的传销团伙挂名“天津天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团队”。团伙成员以电话、聊天软件诈骗亲友或通过介绍工作、网络交友的方式从全国各地诈骗被害人来到南平市延平区。待被害人过来后,团伙成员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强制被害人学习传销理论,并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实行恐吓、威胁、体罚。该传销团伙并无实际产品,仅靠骗、抢被害人财物并按传销团伙规定的返还比例获取利益。该团伙14个传销窝点涉案人员多达百余人。
针对该案的特殊性,延平区检察院集中办案力量及时抽调10名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后,延平区检察院侦监部门依法对杨某、黄某等4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对张某、吴某等65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有力打击了非法传销在延平蔓延的趋势,保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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