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特别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强化组织指导,创新沟通机制,努力将代表委员提出的有价值、高质量建议转化为破解难题的政策措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深入宣传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果,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新媒体“工信微报”特开设“复文选编”栏目,陆续编发部分建议提案复文案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213号建议的答复
卢庆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保健食品产业是食品工业和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消费者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健康需求,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的重要行业。近年来,随着保健食品消费需求增长和产业政策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保健食品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未来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大力推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对推动食品工业体系转型升级和人民健康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重点支持保健食品产业发展
长期以来,我部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保健食品产业发展。一是2016年以来,我部利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项目支持保健食品企业数字化改造,激发保健食品产业的活力和动力。二是2017年1月,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支持发展养生保健食品,研究开发功能性蛋白、功能性膳食纤维、功能性糖原等保健和健康食品,并开展应用示范。三是2019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构建了开放多元的保健食品目录管理制度,并建成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开启了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制”管理的新局面,优化审评审批程序,有效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四是2020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等7部门印发《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提升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满意度,通过营造良好消费氛围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保健食品产业发展。一是我部将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40号)为抓手,推动我国保健食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企业挖掘利用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原料生产保健食品,积极开发面向不同人群的具有新功效的保健食品,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二是鼓励保健食品企业间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提升产业质量,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带动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深化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改革,适应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推进和放开产品备案管理,逐步形成备案是多数、注册审批是少数的监管新格局。
二、关于支持科学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国产保健食品
近年来,我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国产保健食品,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市场监管总局将广泛进行科普宣传列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推动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在打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举办科普宣传2.2万场次,参加人员214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88万余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至今,相关媒体共发布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有关稿件超过1000篇。二是我部积极宣传推广我国保健食品行业的优质产品和品牌,为国产保健食品树立良好形象提供助力。2020年12月指导相关保健食品企业的产品或品牌列入食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典型成果,借助第29届中国食品博览会暨2020食品工业“三品”成果展加以展示,加大对国产保健食品的宣传推广力度,提振国内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理性消费保健食品。一是市场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将继续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继续加大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力度,持续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秩序,打造良好的保健食品消费环境。二是我部将继续以消费品工业“三品”专项行动为抓手,借助食品工业“三品”成果展平台,积极宣传和推广诚实守信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优质产品和品牌,协调主流媒体宣传健康知识及保健食品选购方法,引导消费者正确、理性、客观的认识国产保健食品,提升国产保健食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认可度,为产业发展营造积极健康的发展环境,更好地支持我国保健食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保健食品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