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的判决书。鹰鉴在该判决书上看到,刘某菊、葛某霞、张某军等人在“云数贸”传销首脑宋密秋(又名张健)的指使下,先后建立“众卫归一”、“为众归一”传销系统,在全国大肆发展会员53万余人。最终,刘某菊、葛某霞、张某军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5年9月,刘某伙同胡某彪、刘某菊去泰国监狱会见其男朋友宋密秋,后,共谋建立“众卫归一”传销系统,宋密秋并要求该盘挣钱后,一半用于建希望小学,一半用于建设临沂云商之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云商姐姐”购物平台。
刘某、胡某彪、刘某菊从泰国回来后,由胡某彪负责开发、运行“众卫归一”系统软件,并负责部分非法获利的保管工作。刘某菊、张某军、贾某彦等人负责发展下线人员加入系统。
该系统要求参加者缴纳5000元进入系统成为会员,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
2016年6月份,“众卫归一”传销组织被公安机关破获,刘某、高某达等骨干被抓后,刘某菊再次到泰国监狱会见宋密秋,刘某菊等人在宋密秋指使下又建立“为众归一”传销系统,并由李某负责安排开发“为众归一”系统软件。
据贾英彦供述:“众卫归一”是以股权销售的名义,要求参加者缴纳5000元才能注册成为“众卫归一”的会员后,能得到5万元的原始股,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并宣称等“众卫归一”上市后能得到分红,发展新会员报单,上线会有直推奖、层碰奖、点碰奖等奖励提成。
截至案发,“众卫归一”网络系统显示会员层级达28层以上,会员人数达75530人。“为众归一”网络系统显示会员层级达120层,会员数达460285人,激活会员459215人,按激活费每人500元计算,则“为众归一”收取的费用涉及资金2.29亿元。
其中,刘某菊发展下线共计217154人,获得收益4929.3万元;李某发展下线35443人,获得收益70万元;葛某霞发展下线13066人,共计获得收益39.85万元;张某军发展下线38932人,共计获得收益74.75万元。
原审法院认为,上述5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
为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打击传销犯罪活动,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及其悔罪表现,原审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8年到缓刑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到4万元不等;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宣判后,刘某菊、葛某霞不服,分别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原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鹰鉴获悉,宋密秋的女朋友刘某等7人也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原审法院判处七年到缓刑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到1万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