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广西德保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龙爱量子”特大网络传销案。金融骗局预警了解到,湖北省汉川市女子宋春润(别名:宋金花)等十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明,“龙爱量子”网络传销组织以销售量子高科技产品为名,以获取高额动态收益和静态收益引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从中骗取下线人员财物。
该传销组织要求参加者以缴纳入门费用并经其上线人员激活的方式获得会员资格。成为会员后,投资的金额可兑换电子积分和商城积分。其中的电子积分用于购买或转换成积分股,积分股可以增值拆分,卖出后获得高额静态收益;商城积分可以兑换龙爱量子商城商品。
会员可以通过直推、发展人员投资该平台,使其成为下线,并按照自身级别的不同和发展下线人员安置层级位置的不同,可分别获得直推奖、对碰奖、管理奖、见点奖、创业中心奖(报单奖)等动态收益。
2016年10月,宋春润开始参加“龙爱量子平台”网络传销组织,与该组织上线人员吕某等人联系密切。宋春润在缴纳费用后,注册多个账号,用于管理团队、发展会员、出售积分,以获取高额收益吸引会员,不断发展下线。
为方便收取下线会员购买龙爱量子积分的款项,宋春润让其女儿即被告人杨某、其姐姐宋某、其侄女宋某办理了多张银行卡供自己使用。
宋春润收到下线会员转来的购买系统积分资金后,安排杨某通过网上银行将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转入杨某的多个银行账户,后又安排杨某将账户中的9227万余元转移用于购买理财、保险及房产。
2016年11月,张某之、李某宗经他人介绍,加入该网络传销组织,后使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身份注册多个会员账号,用于管理团队、发展会员,并收取下线会员款项。张某之、李某宗收取下线会员的款项后,分别向上线宋春润、吕某、刘某等转账购买积分再拨分给会员激活账号,从中非法获利。
2016年12月,唐尧经仲某介绍,加入该网络传销组织后,注册多个会员账户,用于管理团队、发展会员,并收取下线会员款项。唐尧收取下线会员的款项后,向被告人宋春润、龙爱量子公司等转账购买积分再拨分给下线会员激活账号,从中非法获利。
2017年1月,占某平通过仲某介绍,加入该网络传销组织后,以其个人名义及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多个会员账号,用于管理团队、发展胡某保等人成为会员,并收取下线会员款项。占某平、胡某保收取下线会员的款项后,分别向宋春润、吕某等人转账购买积分或向下线会员购入积分再拨给其他会员激活账号,从中非法获利。
2017年2月,阮某、王某斌通过他人介绍,加入该网络传销组织后,以其个人或者他人名义注册了多个会员账户,用于管理团队、发展会员,并收取下线会员款项。阮某、王某斌收取下线会员的款项后,分别向爱量子公司、吕某、宋某、唐尧等转账购买积分再拨分给会员激活账号,从中非法获利。
2017年3月,被告人黄某经柳某介绍,加入该网络传销组织后注册多个账号,用于管理团队、发展会员,并收取下线会员款项。黄某收取下线会员的款项后,向宋春润、阮某及柳某、龙爱量子公司等转账购买积分再拨分给下线会员激活账号,从中非法获利。
至案发,宋春润发展下线会员140万余人,涉案金额近200亿元,实际获利4655万余元;张某之发展下线会员逾580人,涉案金额逾630万元;李某宗发展下线会员2069人,涉案金额2700万余元;唐尧发展下线会员26万余人,涉案金额21亿余元;占某平发展下线会员3392人,涉案金额2443万余元;胡某保发展下线会员2066人,涉案金额1449万余元;阮某发展下线会员1.9万余元,涉案金额1.3亿余元;王某斌发展下线会员1550人,涉案金额2020万余元;黄军发展下线会员12337人,涉案金额8494万余元。
另外,胡某保还从事“双创帮扶”传销活动。2017年1月,胡某保经微信好友介绍,加入“双创帮扶”传销组织,注册成为创客会员,并通过分享微信二维码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会员79人,提现获利9910元。
本院认为,上述九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杨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五年到缓刑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三百万元到十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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