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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市)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打击传销

时间:2019-06-25 13:07:49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京津冀辽联合出击 集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四省(市)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打击整治交界区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部署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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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3日,京津冀辽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打击整治交界区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部署会在秦皇岛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当前京津冀辽区域传销违法犯罪形势,交流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的经验做法,部署京津冀辽四省(市)联合打击整治交界区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为首都和北戴河暑期安全及四省(市)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王志广、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副主任)陈志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刘云峰、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庞彦须出席会议。秦皇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瑞书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上宣读了《京津冀辽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打击整治交界区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省(市)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发言,交流了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的经验做法,并就落实《实施方案》,做好下步工作进行了研讨。

  《方案》明确了今年打传工作的目标,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集中打击整治四省(市)交界区域传销活动相对集中、传销人员聚集多发、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集中清理、捣毁一批经常性、规模化传销聚集窝点,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危害一方的传销组织和团伙,摧毁一批网络传销,严惩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教育挽救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传销人员,使重点区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数量明显减少,滋生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基础防控措施明显加强,无传销创建工作有明显进展。

  根据《方案》安排,自6月13日起至10月15日,四省市联合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交界区域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6月13日至7月5日为线索摸排阶段;7月6日至10月7日为打击整治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为总结阶段。 此次集中打击整治的重点地区是京津冀辽四省(市)交界区域中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集中查处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创业、就业”“招聘、介绍工作”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打着“直销”名义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查处和防范打着“消费返利”“电子商务” “金融互助”“虚拟货币”“一带一路”等幌子的网络传销,切断网络传销信息传播渠道,有效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对传销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坚决给予严厉打击。重点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以合法公司为外衣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人员;威胁、诱骗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参与多个传销组织,以传销为业的人员。

  《方案》对做好联合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调动本部门各层级单位力量,充分运用网上监测巡查、舆情分析、社会举报等资源和手段,广泛搜集、准确研判、积极核查涉嫌传销线索,努力掌握传销团伙、人员、窝点、规模及动态等重要信息。

  二要缜密经营,循线深挖。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始终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强化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主要资金交易和关键证据,为成功打击整治奠定基础。

  三要集中行动,精确打击。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摸排、经营的基础上,根据案件及地区情况,适时集中力量,果断打击整治,形成规模震慑效应。对跨区域、人员多、复杂敏感的案件,可适情统一组织、联合行动、挂牌督办。

  四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发动宣传攻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宣传资源,发布警示提示、反传销公益广告,公布典型案例,揭示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协调平台机构和网络媒体,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警示教育广大群众拒绝传销、远离传销;宣传劳动致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致富观念;宣传打击成果,提高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对传统聚集型传销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形成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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