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的吴某、刘某两人为牟利,鼓吹“扶贫济困、均富共生”,在青州组织、领导“善心汇”传销活动,短短一年多时间,两人就成为A轮功德主,分别发展下线14层、11层,共有2400余人被骗。近日,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青州2400余人被骗
“善心汇”是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在海南省非法成立的传销组织,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依托网络平台,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会员,吸收资金进行传销活动。2017年,公安部对该传销组织进行查处后,青州市公安局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展开调查。
2017年7月26日,青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发现,吴某、刘某两人在青州组织、领导“善心汇”传销活动,传销成员大部分是企业职工、下岗职工。该传销组织通过网络、微信群宣传,鼓吹“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以变相的行善方式帮助别人。经调查,短短一年多时间,仅在青州就有2400余人被骗。吴某积极发展下线,拓展人员,属于A轮功德主,已发展下线14层,共计1145人;刘某在该组织中属于A轮功德主,已发展下线11层,共计1290人。
发展下线恶性循环
警方调查发现,想进入“善心汇”必须有推荐人。注册成会员后,通过“善心汇”平台布施、受助来获取高额收益。“善心汇”会员分5个社区,即特困社区、贫困社区、小康社区、富人社区、德善社区,平台系统根据会员投资情况将会员分配到这5个社区,常见的是贫困社区及小康社区,特困社区只针对丧失行动能力或有残疾证明的人群。贫困社区投资额度为1000元至3000元,小康社区需要交更多入门费,一般投资额度在5万元至30万元之间,富人社区是50万元以上。
“善心汇”运作的收益模式分动态收益和静态收益。动态收益模式:会员每发展第一代下线1名,可拿到该下线投资金额1代下线6%、3代下线4%、5代下线2%的奖励收益;静态收益模式:贫困社区每轮布施1000元—3000元,需消耗善心币1枚,收益率为30%;小康社区每轮布施金额为1万元—3万元,需消耗善心币2枚,收益率为20%;富人社区每轮布施金额为5万元—30万元,需消耗善心币3枚,收益率为10%;德善社区每轮布施金额为30万元—1000万元,需消耗善心币5枚,收益率为5%以下。会员为获取更多推荐奖,就会积极发展亲友、同事等为自己的下线,从而陷入发展下线赚取推荐奖的恶性循环。
受害人不知入传销
该传销组织鼓吹只有施恩别人,才能接受别人的布施,而施恩的前提就是先交钱。警方调查发现,该传销组织自2016年6月开始在青州进行传销活动,至结案,民警接触的数百名受害者,都不觉得自己在犯罪,反而认为自己是在行善。
投入越多损失也就越大,后期加入的会员则是血本无归,实际能赚到钱的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截至案发,吴某剩余善心币11万余个,刘某剩余善心币近11万个。
近日,青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吴某、刘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