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以魏某为首的28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2月,被告人魏某经他人发展,出资6.98万元加入以“资本运作”为名的传销组织。魏某加入传销组织后,又发展了被告人魏某玉、孙某琳等人加入,成为其下线传销人员。
2014年上半年,魏某将自己的传销组织从原体系中分离出来,组成独立的传销体系,并大肆发展传销人员,从中牟取暴利。截至案发,被告人魏某的“资本运作体系”已发展成为下线达120人、有三个层级且有多个分支的传销组织。被告人李某城、魏某玉、贾某弟等27人的下线均超过30人,达到“老总”级别,其中,李某华、贾某弟、刘某军等三人的下线达120人以上。
2016年8月,北海市公安局在打传清查工作中获取以魏某为首的传销组织的线索。经过前期调查取证,2017年2月17日,北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17”专案。
2017年6月6日,北海市公安局在广西南宁、桂林和广东深圳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组织1800多名民警开展收网行动,对252名抓捕对象实施统一收网,一举端掉这个盘踞北海多年的特大传销组织。此次行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9人,扣押涉案车辆53辆,查扣大量传销资料、申购单据、网络体系图、工资提成账本、笔记本电脑等重要犯罪证据。
2017年12月14日,该案16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其中,以魏某为首的黑龙江籍传销体系案件于2018年1月2日移送至海城区法院。
据悉,“2·17”案件传销组织以“资本运作”(又称“1040工程”)的方式,采用“五级三阶制”运作模式,花3800元购买1个份额(或6.98万元购买21个份额的高入门费)取得加入资格,以人际网络为基础,通过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网络关系,并从自己发展的体系中直接或间接地获取提成。该案体系下线人员超8000人,涉案资金高达6亿元。公安机关冻结以魏某为首的传销组织的涉案资金约为433万元,扣押高级轿车10辆,查封房产15套。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