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鳄鱼饮品能治好肿瘤,小分子肽食品能治百病,神秘功能水可以治病……这些看起来很“美”的产品,实际都是为中老年人设置的“坑”。近年来,不法企业通过租下小酒店或小会议室,搞起了“专家讲座”,专以老年人为消费对象,期间通过免费体检、发放礼品等形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将成本低廉的普通食品描述为天价的具有一定调理功效的功能食品,从而获得非法谋利。
新华社10月31日发布消息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作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配套法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经过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对保健食品、网购食品等监管要求,并明确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对此类违法行为的监管机关和处罚措施也有明确规定。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七十三条则规定,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影响,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属于单位违法的,还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条例》第三十八条更是明确指出,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业内人士表示,《条例》的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食品安全立法的与时俱进,有助于进一步净化市场,打击违法行为,还老百姓一个健康理性的食品消费空间。
事实上,近几年,“保健”市场乱象一直是国家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2019年,十三部委联合组织开展了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的百日行动,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打击。4月28日,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于北京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百日行动”期间,全国共立案21152件,案值130.02亿元,已结案9505件,罚没6.6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4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4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分5批次向社会公布100个典型案例。
10月2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表示,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功能目录管理办法》,近期还将结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修改出台,加快完善保健食品监管的配套规章制度。
据介绍,总体来看,近年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不断出现好转,市场秩序也逐步规范。但保健食品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有的企业唯利是图,非法添加一些药物;还有的商家虚假宣传,夸大功能、夸大功效,甚至把保健品吹成神药,欺骗消费者;也有一些企业生产的是普遍食品,却说具有特殊功效等。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针对保健食品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进一步措施。要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的专项清理整治,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取缔一批违法主体,销毁一批假劣产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真刀真枪地解决问题。同时,还将研究起草《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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