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排查药品流通行业与直销行业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加强两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省商务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直销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据《通知》,药品流通和直销两行业将纳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对药品流通全过程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对于省内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要求在仓储物流环节,重点检查设备设施稳定运行情况。
《通知》要求,各市州商务局要将药品流通和直销两行业纳入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企业按照大检查的要求,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对药品流通全过程及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对于省内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在仓储物流环节,重点检查设备设施稳定运行情况,是否具有完善的防火、防鼠、防震、防洪、防液氨泄露等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冷库等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在产品促销环节,重点检查应急处置情况,是否对顾客流量进行必要的预估、预警,预先制定分流引导措施,是否具有详细的应急预案、防止拥挤踩踏的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严格规范经销商促销行为。在直销培训环节,重点检查依法依规开展培训情况,培训内容、形式是否违反《直销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是否存在人员过度聚集风险隐患;是否依法依规做好电梯安全、防火安全,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各市州商务局将结合实际,主动配合安监、消防等部门,按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重点排查经营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药品的企业及其重点环节、重点流程、重点岗位。重点排查企业是否依法依规做好运输安全、储存安全、防火安全、促销活动安全等。同时,在前期督察检查的基础上,对存在隐患的直销企业或分支机构,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督查检查,巩固前期检查结果。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