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网络经济的兴起,以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悄然出现并屡禁不止,幻想着“一夜暴富”者陷入传销难以自拔,严重影响了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定。
上述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职能部门市场监管还不到位,让部分违法商家钻了空子;另一方面,是普通群众对网络传销的特点、危害认识不足,容易被各种幌子迷惑。为此,笔者建议,打击网络传销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统筹推进。
一是加强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电子商务检查监管队伍,加强电子商务监管业务培训,掌握网络传销的特点、手段及鉴别技巧。针对网络传销公司多以电子商务为经营范围进行登记注册的特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和年报抽查时,应把企业营销电子台账纳入检查项目。同时,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推行网上亮照,让消费者能够方便快捷地了解营销网站的工商注册信息,增进对购物网站的了解。此外,依托业务监管系统建立网络传销企业“黑名单”库,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锁定问题企业,在企业出现卷款出逃情况时,及时与公安部门配合,向其提供违法企业信息,进一步降低监管风险。
二是加大诚信市场体系建设力度。一方面,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思想教育,强调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帮助其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另一方面,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市场诚信行为进行评价,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定期公开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诚信情况,将屡次失信、消费者反映较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纳入“黑名单”,录入联合征信系统,抄告其他行政机关及社会组织,让其为失信行为付出代价。
三是加大网络消费维权力度。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资源,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全方位、多角度揭露新型网络传销的手法、特点,揭露其本质,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新型网络传销的能力。同时,要健全“一会两站”,为消费者投诉举报提供畅通渠道,为社会公众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消费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