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省工商局决定对在全省范围内2016年以前(包括2016年)注册有省级分支机构且山西有直销经营许可区域的直销企业,就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活动,隐瞒不报者将被依法查处通报。
据了解,此次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直销企业是否建立并实行了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是否建立了直销退换货内部流程,是否设立了服务热线,是否设立了服务邮箱、内部流程,服务邮箱是否真正发挥作用;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是否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等;消费者和直销员等相关方要求换货和退货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是否履行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的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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