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省人大将立哪些法,在哪些领域加强监督?10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了《征求对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意见》,对2017年拟开展的立法项目请社会各界提意见。
记者从公布的建议项目中发现,职业教育、全民阅读、化妆品安全等,都将在2017年提请初次审议。
如果您对省人大的立法项目有话要说,请于2017年2月10日前反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中山一路64号,邮编:510080,电子邮箱fwb2014@gdrd.cn,传真:020—37866694)。
【广东省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一、提请初次审议的法规案10件
1.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
2.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3.广东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
4.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草案)
5.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
6.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
7.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草案)
8.广东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
9.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草案)
10.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草案)
此外,根据上位法修改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况,对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主席团工作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的个别条文进行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对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修改;根据国家行政许可调整和我省深化改革的要求,对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规涉及行政许可和执法权的个别条文进行修改。
二、预备项目27件
制定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标准化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广东省建筑废弃物处理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条例、广东省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广东省海岛保护条例、广东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广东省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广东省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广东省碳排放权管理和交易条例、广东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
修订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程序规定、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